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1-2022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22年05月14日 22:58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养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加强校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增强各级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生干部换届提供重要依据,校区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区正式注册或备案的学生组织中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学年。
二、考核负责人
1、学院各专业班班级干部由辅导员及班主任负责组织考核;
2、校区各级学生组织、各级学生干部由相应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30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应包含但不限制以下内容: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岗位职责履行、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及工作创新等。
五、考核办法及评级要求
1、考核由指导老师根据各组织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可以采用学生干部互相考核、指导老师考核各占一定比例等方式进行;
2、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需进行所有职务的考核;
3、工作时间少于半学年的学生干部不予考核,工作时间多于半学年但不满一学年的按半学年算,并且在考核汇总表中工作周期栏填写“半学年”;
4、考核成绩分为四档:A档(0-20%),B档(0-60%),C档(0-20%),D档(0-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过每档的最高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可以只评A、B、C档,不评D档。
六、注意事项
1、考核完毕后,请负责学生干部考核的指导教师填写附件中的《2021-2022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以学院、书院或者学生组织为单位,统计到一份表格中,电子版于5月3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ranye0102@dlut.edu.cn;纸质版需签字和加盖公章,于5月30日17:00前交至E02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办公室;
2、校区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后会在团工委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如对公示的考核成绩存在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负责考核的指导教师进行沟通、解决,如有更改,请将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6月1日8:00-17:00期间将更改后的书面材料交至E02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办公室;
3、咨询电话:0427-2631578。
学生事务办公室 校区团工委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