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15:59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校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打造强有力的学生骨干队伍,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同时为新学年学生干部换届提供重要依据,校区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面向校区正式注册或备案的学生组织中经过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要求其在任时间至少达到一个学期(半学年)。
二、考核负责人
1.校区学生组织干部的考核由各组织的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实施;
2.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干部的考核由辅导员及班主任联合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各级队和团总支干部、单元和寝室干部的考核由辅导员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学生组织干部的考核由相应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时间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5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将全面涵盖以下方面,但不限于: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完成情况的质量和数量、工作创新能力。
五、考核办法及评级要求
1、各负责老师需根据学生组织的特点,制定合适、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可以采用学生干部互评、指导老师评价各占一定比重等方式进行;
2、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需进行所有职务的考核;
3、工作时间少于半学年的学生干部不予考核,工作时间多于半学年但不满一学年的按半学年算,并且在考核汇总表中工作周期栏填写半学年;
4、考核成绩分为四档:A档(0-20%),B档(0-60%),C档(0-20%),D档(0-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必须严格执行,并且不得超过每档的最高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可以只评A、B、C档,不评D档。
六、注意事项
1、考核完毕后,请负责老师填写附件中的《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以学院或者校区学生组织为单位,统计到一份表格中,电子版于5月2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ranye0102@dlut.edu.cn;纸质版需签字和加盖公章,于5月25日17:00前交至G01-E204办公室;
2、校区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后会在团工委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如对公示的考核成绩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负责考核的指导教师进行沟通、解决,如有更改,请将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行上报,于公示期截止前交至至G01-E204办公室,逾期不予修改;
3、咨询电话:0427-2631578 0427-2631987。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校区团工委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