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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5月24日 10:36   浏览量: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重要方式,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的团组织关系转档。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是每一个团员的基本义务。为做好校区2024届毕业生团员离校工作,现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时间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0日

二、面向对象

校区所有2024届毕业生团员(含“智慧团建”中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三、转接内容

(一)统计毕业生团员去向及相关信息

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全体应届毕业生团员(含今年毕业的往届延修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4届毕业生团员去向统计表》《流动、延毕、出国境团员团支部团员信息统计表》。

(二)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团关系转出

“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智慧团建”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1、转出方式

(1)团员个人发起(推荐)

团员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关系转接”,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

(2)转出团组织发起

转出团组织管理员(即团支书)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团员管理-组织关系转接”菜单,点击“办理转出”,根据提示完成转接。

2、转出类型

(1)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如升学至外校,由团员本人自行联系好接收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录取院校的团组织。

如升学至主校区,录取学部(院)会陆续下发相应转入组织名单(具体要求可以等候通知),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根据要求将团关系转至指定团支部。

如升学至盘锦校区,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辽宁省省管高校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2024级临时团支部”。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科研助理)的毕业生团员

如工作单位有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如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等。

(3)参军入伍(涉密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团员

团员本人将入伍通知书、就业协议、派遣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参军入伍、涉密单位就业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anye0102@dlut.edu.cn(邮件标题为:团员姓名+电话+参军入伍/涉密单位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7:00。

待上述邮件回复后,团员本人再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详情请咨询冉老师。

(4)毕业前尚未落位的毕业生团员

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落位后,由该基层团组织将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落位单位,学校团委不再负责其团组织关系的转出。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生团员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20]1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毕业生团员需要提交纸质版保留团籍申请表及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由学院团委审批、造册备案。同时,毕业生团员将“智慧团建”系统里的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学院2024届出国(境)团员团支部。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含第二学位)

由校区各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的“延迟毕业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

如上述转接确有困难,学校可保留团组织关系 6 个月,最长不超过 1 年,团关系编入各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的“流动团员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需要及时转出。流动团员应当通过定期报到或电话、网络等方式,主动与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团组织联系,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如申请编入学院“流动团员团支部”的毕业生团员,请填写附件4(当前流动团员团支部暂未开启,待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结束后,再进行转入)。

(三)为毕业生团员开具介绍信

(1)除升学至盘锦校区、出国(境)学习生活、延迟毕业(含第二学位)、临时转入学院“流动团员团支部”、转入单位明确要求不需要介绍信以外,其他情况均建议开具介绍信。由各学院团委汇总,已成立团委的学院自行盖章并留存存根;未成立团委的学院由团工委代为盖章,校区团工委集中盖章时间:6月8日、9日(8:00-11:30和13:30-17:00)

(2)校区各学院负责点对点发到毕业生手中,毕业生自行将介绍信交给转入团组织。

(3)介绍信中填写的转入地,需和“智慧团建”中去向保持一致。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岁且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则可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仍需办理团关系转接。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2)现阶段很多学校没有成立新生团支部,无法接收升学同学,这部分同学根据升学学校统一安排在8-9月(不同学校要求不同)转出即可。但如果升学学校目前有团支部并且愿意接收,建议毕业生团员近期完成团关系转接。

(3)如有其它疑问,可联系校区团工委冉老师,电话0427-2631987;或联系所在学院团委指导老师、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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