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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2025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22:18   浏览量:

为加强校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打造强有力的学生骨干队伍,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同时为新学年学生干部换届提供重要依据,盘锦校区团工委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面向盘锦校区正式注册或备案的学生组织中经过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含本科生及研究生),要求其在任时间至少达到一个学期(半学年)。

二、责任单位

(一)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艺术团、研究生会、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由团工委负责组织考核。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职业规划与就业协会、灵犀心理协会、自强社、国旗护卫队由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对应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二)自强书院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由自强书院负责组织考核。

(三)党政办公室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新起点传媒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

(四)各学院

学院团学组织、职协、心协、团总支、班级、单元及寝室等学生干部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但不限于: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和履职情况、工作完成情况的质量和数量、工作创新能力。

五、考核办法及评级要求

(一)各负责单位需根据学生组织的特点,制定合适、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建议结合学生干部互评、指导老师评价的方式开展;

(二)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需进行所有职务的考核;

(三)工作时间少于半学年的学生干部不予考核,工作时间多于半学年但不满一学年的按半学年算,并应在考核汇总表中工作周期栏填写半学年;

(四)考核成绩分为四档:A档(0% - 20%),B档(0% - 60%),C档(0% - 20%),D档(0% - 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必须严格执行,并且不得超过每档的最高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可以只评A、B、C档,不评D档。

六、注意事项

(一)考核开展前,各责任单位应于6月9日17:00前将本单位考核细则发送至邮箱pjxqtwzzb@163.com备案。

(二)考核完毕后,请各责任单位填写《附件1:【单位名称】2024-2025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应于6月1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pjxqtwzzb@163.com;纸质版需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3日17:00前交至G01-E205办公室(韩老师);

(三)校区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后会在团工委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对公示的考核成绩存在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负责考核的指导教师进行沟通、解决,如有更改,请将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行上报,于公示期截止前交至G01-E205办公室(韩老师),逾期不予修改;

(四)咨询电话:韩老师 0427-2631578。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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