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二期理论学习研讨班的通知
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20:45 浏览量: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7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牢记使命,为中华民族谋复兴。70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取得丰硕成果,我们向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目标不断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是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的最好时间节点。初心和使命是人生奋斗的灯塔,指引和决定着人生目标的选择、人生价值的实现把党的初心使命铭刻于心,才能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为背景,为深入贯彻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校区团委理论学习中心面向校区全体学生开设第十二期理论学习研讨班。
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概述
1、课程全称: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十二期理论学习研讨班
2、培养对象:校区本科生共50人
3、课程时间:10月-11月
4、主办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委理论学习中心
二、课程目的
为推进广大青年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习先进理论及精神,使青年坚定地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三、课程安排
1、课程设置:共五次课程,累计2+2+2+2+2=10课时;
2、课程内容:
四、结业考核
1、中期报告(20%):学期中社会实践报告(未参加学期中社会实践则为中期心得体会报告);
2、 总结报告(40%):个人心得总结及成果展示。报告形式不限,可包括文章(1000字以上),书法、美术(纸张大小A3或以上)等(只接受手写、手工作品,不接受打印作品和网络作品)。结业后选登优秀报告作品,发表于校区团委微信公众号“大工盘锦校区青年汇”;
3、出勤记录(40%):缺席两次及以上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4、以上考核标准第②、③项不达标者不予结业,校外学期中社会实践无故缺席者不予结业;
5、除校外学期中社会实践课程外请假两次及以上者,无参加学期中社会实践资格;
6、结业形式:根据考核成绩对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择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请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10月17日16:00
六、其他说明
1、了解更多详情请关注“大工盘锦校区青年汇”微信公众平台或加入理论学习中心QQ咨询群:209472757;
2、第五次课程可作为学期中社会实践,具体要求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期中社会实践相关规定;
3、本期理论学习研讨班只统一招生一次,课程安排可能依实际情况调整;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委理论学习中心所有;
5、联系方式:竺同学13130888097。
校区团委理论学习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