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18:02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的通知,引导和帮助校区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校区团工委现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实践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2月19日
三、实践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目标。鼓励校区学子以实际行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青春视角对中国式现代化内涵进行观察寻访,发挥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如举办专题理论研讨、参访党史重要事件和人物的相关地标、展馆等,在企业、基层、乡村开展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在实践中感受党的光辉历程,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形成热潮。
2、“科教兴国调研”专题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鼓励校区学子依托专业背景,结合“挑战杯”等科技竞赛参赛项目、课题研究、大学生创新项目等组建社会实践团队,将自身所学专业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相联系,通过寻访专业领域专家学者、参访企业工厂,开展市场调查、项目调研,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体项目,为孵化科研创新项目提供实践基础;或结合自身兴趣开展国情民情调查,深入了解群众需求,聚焦社会热点,挖掘问题成因,提供解决方案,形成具有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的调研报告、咨政报告等调研成果,为区域发展建言献策。
3、“青春建功行动”专题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鼓励校区学子投身乡村振兴,主动向家乡报到、向社区报到,在教育关爱、医疗卫生、科技支农、文化艺术、社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用青春的力量、青春的涌动、青春的创造为社会发展注入青春活力(2023年寒假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通知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0KvQXkWWjX9DQbDe9Py2Q)。
4、“大工学子母校行”专题实践
每一个大工学子都是学校的一张名片。鼓励校区学子回到母校开展报告会、交流会、宣讲会等活动,与中学师生现场交流,宣传大工校园生活、人才培养、科研实力等,展现大工学子积极的精神风貌和勤奋的励学态度,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搭建起我校与优秀高中沟通交流的桥梁,吸引更多优秀学子迈入大工殿堂。
四、活动安排
时间 |
阶段 |
具体内容 |
12月28日-1月7日 |
项目组建 |
团队(3-15人)或个人立项 |
12月28日-1月7日 |
立项材料提交 |
1、立项信息采集表 2、立项登记表 3、安全责任承诺书 4、家长知情同意书 5、电子保单 上述五项材料缺一不可,需按要求命名,团队材料发至团工委社会实践部邮箱,个人材料发至学院邮箱 |
1月9日 |
公布立项结果 |
公布所有立项通过的实践团队及个人 |
1月7日-2月19日 |
项目准备及实施 |
具体开展实践活动,上交中期纪实(上交时间根据各团队实践开展时间而定) |
2月19日-3月3日 |
项目总结 |
实践成果整理,团队及个人实践报告撰写 |
3月4日-3月5日 |
结项材料提交 |
提交实践报告等结项材料 |
3月11日-3月12日 |
结项材料审核 |
对各团队及个人实结项材料进行评审 |
3月下旬-4月中旬 |
总结评奖 |
评选2023年寒假优秀实践团队及个人 |
五、申报和立项
1、前期立项分为团队立项和个人立项两种方式。
2、以团队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申报者需规范填写并提交《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信息采集表》、《2023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电子保单截图。
3、以个人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申报者需规范填写并提交《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个人立项信息采集表》、《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个人立项登记表》、《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电子保单截图。
4、部分立项材料注意事项
①《安全责任承诺书》签名处需附上实践者手写签名截图,以及所在团队队长手写签名截图,并转换成PDF上交;
②《家长知情同意书》请家长手写或打印文件,签名须手写;
③电子保单可以截图或PDF格式上交,其中团队的电子保单可以实践团为单位整体购买,也可每名队员单独购买,提交时注意显示被保人的基本信息及保单有效时间;
④《安全责任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及电子保单没有上交则实践立项不予通过。
5、团队立项材料上交时需放置在一个压缩包中,邮件主题及压缩包的命名格式均为“实践主题-项目名称”(如:科教兴国调研-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赴贵州省贵阳市“红糖筑梦”寒假社会实践项目)。内置五项材料,各项材料的命名方式详见附件1中的文件命名,团队立项材料发送至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
6、个人立项材料上交时需放置在一个压缩包中,邮件主题及压缩包的命名格式均为“姓名-学号-实践主题-项目名称”(如:张三-2019012001-科教兴国调研-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赴贵州省贵阳市寒假社会实践项目)。内置五项材料,各项材料的命名方式详见附件1中的文件命名。个人立项材料发送至所在学院的对应邮箱。
7、12月28日-1月7日将电子版立项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若所提交立项材料存在问题,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及各学院实践部将届时进行邮件回复,请及时关注邮箱,并将于1月9日公布所有立项通过的实践团队及个人。
8、“大工学子母校行”专题社会实践将统一按照学校团委和招生就业处要求,在对应责任区域的学部(院)进行立项,校区不再组织其他方式立项。各学部(院)责任区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六、实施要求
1、基本要求。本次寒假社会实践要求学生充分考虑自身安全情况,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各实践团队按照“就近就便、属地实践”的原则开展实践。每支实践团队人数不超过15人,每人最多可参加不同类别的2个实践活动,且所属社会实践团队开展实践活动的时间不能重叠。
2、确保安全。以自身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合理策划实践内容,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高度关注实践地区的极端气候变化和当地的疫情情况,及时关注自身及团队队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好防护、减少聚集。实践过程中严格服从校区团工委和学院团委的调控,所有实践成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3、保证质量。鼓励各实践团队邀请有一定社会实践指导经验的专业教师、专家学者参与实践活动指导,鼓励高年级本科生、优秀学生骨干、研究生等参与实践活动,增强实践成果的价值与意义,反对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
4、加强宣传。各实践团队要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学校社会实践的品牌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
七、结项与评奖
1、实践成果审核
为发挥实践育人实效,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增加各申优实践团中期纪实的收取环节(个人立项除外),要求实践团队在其社会实践结束前1-3天内,将实践中期纪实内容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实践团没有上交中期纪实内容的,则无申优资格。实践团中期纪实内容要求详见附件3。
非母校行实践结项材料上交清单请详见附件4,“大工学子母校行”专题实践结项材料审核方法详见附件5。评审突出成果导向,重点关注各实践项目的实践报告(调研报告)、成果转化、实践意义、实践成果等方面。
2、实践评优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在实践结束后,对参加本次寒假实践活动的团队及个人进行评优。
注:“大工学子母校行”专题实践项目的评优将根据学校团委统一安排进行,校区不另设评选答辩环节。
3、奖励设置
(1)团队获奖比例:
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
(2)个人获奖比例:
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注:获奖基数为参与申优答辩的团队数/个人数;请有意申优的团队保存好本团队队员的交通车票(仅限实践过程中的交通车票);评优过程中如有团队立项主题存在异议,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有权改变其主题。
八、其他说明
1、社会实践活动交流咨询群(四个交流群消息同步):
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①:787060311
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②:786500142
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③:786501834
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④:782342074
2、材料提交邮箱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dlutshijianbu@163.com
莱斯特国际学院:lsttwsjb@163.com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hykxyjsxysjb@163.com
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smkxyyxsjb@163.com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458841027@163.com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pjsxysjb@163.com
外国语学院盘锦分院:wgyxypjfysjb@163.com
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tyyjkxysjb@163.com
3、联系方式
校区小实酱QQ 962480796
王同学 15639798695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