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14:52 浏览量:
为进一步总结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拟于近期组织收取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收取时间
2023年9月9日、9月10日9:00-17:00
二、材料提交形式
(一)团队结项材料
1、团队结项材料统一由队长进行提交:
申优团队结项材料线下提交至E02-304办公室
不申优团队结项材料线上提交至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
2、本次社会实践分为“理论学习教育团”、“科技创新报国团”、“乡村振兴促进团”、“国情社情调研团”、“走进名企观察团”五个类别,团队及个人需在提交报告时注明实践类别,便于分类审核。
(二)个人结项材料
团队成员的个人结项材料、单独进行实践的个人结项材料均需提交到本人所在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
莱斯特国际学院:lsttwsjb@163.com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hykxyjsxysjb@163.com
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smkxyyxsjb@163.com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458841027@qq.com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pjsxysjb@163.com
外国语学院盘锦分院:wgyxypjfysjb@163.com
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tyyjkxysjb@163.com
三、其他说明
1、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要求提交实践结项材料,若团队有媒体宣传截图,请放置于“其他证明材料”文件夹(个人实践项目无需提交媒体宣传材料)。
2、参加申优的团队及个人务必在提交材料上注明“申优”字样,反之,则需注明“不申优”字样。
3、团队实践材料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申优或不申优-项目主题-团队名称(例:申优-理论学习教育团-红塘筑梦实践团);个人上交实践材料命名方式为:申优或不申优-项目主题-姓名-学号(例:申优-理论学习教育团-张三-20xxxxxxxxx)
4、申优团队结项材料线下收取,视频大小可以在1G以下;不申优团队因考虑线上收取对材料的大小有限制,因此视频大小不得超过500M。个人实践材料不需要提交视频。
四、联系方式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QQ:962480796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