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实践志愿 >> 正文

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1月05日 15:12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通知及学校社会实践活动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1236 行走的课堂”实践育人工作内涵,突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导向,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校区团工委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 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以青春之名 赴强国之约

二、实践原则

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实践,突出问题导向、过程导向、成果导向,加强校内校外协同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造品牌,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引导大工学子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三、项目主题

(一)理论普及宣讲团

本专题聚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贯通起来。鼓励实践团队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精心设计开展内涵丰富、形式新颖、意义深刻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

(二)科技创新报国团

本专题聚焦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专业领域,突显学科特色,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社会生产实际问题。鼓励实践团队依托一定的科研基础,紧密结合专业学习开展项目调研与落地实践,紧密结合“挑战杯”系列竞赛进行市场调研和产学研深度孵化培育,走向国家级大工程、创新前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地方特色产业,深刻理解和感知建设科技强国等重大战略、重点项目的意义,提高社会化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乡村振兴促进团

本专题聚焦新时代助推东北乡村振兴,以街道乡镇农村为课堂,上好一堂有温度的思政大课。鼓励实践团队深入龙陵县、凌海市、瓦房店市、朝阳县等“连理”乡村振兴服务站,围绕巩固和发展乡村振兴成果,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以科技转化提升生产效益,以青年之旅助力乡村振兴,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四)家乡建设服务团

本专题根据团中央2024年“返家乡”活动通知要求统一实施。鼓励实践团队积极参与家乡基层建设,通过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等内容,围绕参与社区治理、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等方面在家乡开展相关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涵养对基层和群众的朴素情感,增强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体活动详情参照团中央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8uozlxX_-XgbAfvgS7zWyg

(五)校园招生宣传团

本专题聚焦服务学校大局、助力学校发展、展现学校形象,为一流大学建设贡献青春力量。鼓励实践团队回到高中母校开展报告会、交流会、宣讲会等活动,宣传大工校园生活、人才培养、科研实力等,宣传我校人文环境和强劲学术实力,与优秀高中学子建立常态化的交流联络机制,积极搭建起我校与优秀高中沟通交流的桥梁,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报考大工。

四、重点立项

为进一步培育项目、凸显特色、形成品牌,学校在 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中设立重点立项制度,进一步挖掘和培育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实践成效的品牌示范团队和项目,进一步突出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育人工作特色,促进实践育人与创新创业的有效联动,对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根基层乡村服务东北振兴的项目团队予以重点支持考虑。 每支重点立项团队要有指导教师亲自带队。

五、实践类别

实践类别分为调研类和非调研类,实践团队或个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选定项目主题后,决定实践类别是否为调研类。

六、实施过程

(一)申报和立项

1. 实践内容指南

鼓励以党团班、学生社团、学生组织、课题组、校友会等集体为单位组建实践团队,突出特色;鼓励多民族学生融合、中外学生联合组建实践团队,多元育人;鼓励年级分层分类、本硕博贯通组建实践团队,全面发展。

每支实践团至少3名,至多15名成员。每人最多可加入2个不同类别的实践团队,且实践时间不能重叠。建议团队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内、在至多12个同省地级市安排实践行程。原则上要求每支实践团队均有教师指导实践,可邀请专业教师、团委书记、辅导员、思政班主任等教师给予指导。

实践团队要提前谋划、精心策划实践内容,可重点围绕“六个一”活动展开:

1)阅读一本经典著作或一系列重要论述:围绕相关主题以学习读书会等形式储备理论知识,力争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2)开展一次实地现场调研:紧密结合选题确定调研方案,用专业化的调研做专业化的实践;(3)举办一场集体讨论:围绕实践选题、解决方案、实践环节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热烈讨论;(4)干好一件有益实事: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好一件对基层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实事;(5)讲述一个生动故事:借助党校团校平台,通过主题党日团日、级队会、宣讲会等形式分享实践体会和成长感悟;(6)发出一次大工声音:充分利用媒体分享实践见闻,系统总结实践成果,扩大实践价值传播。

2、立项要求

本次社会实践申报流程为团队实践于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处申报立项个人实践于所在学院处申报立项(具体立项材料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非“校园招生宣传团”专题社会实践项目立项材料发送至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校园招生宣传团”专题社会实践项目立项材料发送至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邮箱dlutxqzshsj@163.com 个人立项材料发送至所在学院的对应邮箱。

217日为第一批立项材料提交时间,120日为第二批立项材料提交时间,请实践团队或个人结合实际情况在相应时间段内将电子版立项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若所提交立项材料存在问题,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及各学院实践部将届时进行邮件回复,请及时关注邮箱,并将于1月22日公布所有立项通过的实践团队及个人。

3)针对寒假支教类社会实践项目,严控人数规模,团队成员要做到政治过硬、品行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且团队要由指导教师亲自带队实践,否则不予立项

(4)时间安排

(5)“校园招生宣传团”专题社会实践将统一按照学校团委和招生就业处要求,在对应责任区域的学部(院)进行立项,校区不再组织其他方式立项,且该专题社会实践不建议个人立项。各学部(院)责任区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6)涉及跨校区组队(即盘锦校区学生参与其他校区学生联合组队开展社会实践)的同学需要在盘锦校区进行个人立项。

    注:本次实践增加举报通道,如有同学发现实践成果造假的行为,可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举报。

(二)结项与评优表彰

1、结项要求

非“校园招生宣传团”专题社会实践评审突出成果导向,重点关注各实践项目的实践报告(调研报告)、成果转化、实践意义、实践成果等方面。(材料评审细则详见http://pjxqtw.dlut.edu.cn/info/1120/11578.htm

非“校园招生宣传团”专题实践结项材料上交清单请详见附件3

“校园招生宣传团”专题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及审核方法见附件5

2、评优表彰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在本次实践活动后,对进行申优评选的实践团队或个人组织实践项目评优答辩。(材料评审细则详见http://pjxqtw.dlut.edu.cn/info/1120/11578.htm

3、奖励设置

1)团队获奖比例:

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请有意申优的团队保存好本团队队员的交通车票(仅限实践过程中的交通车票)

注:“校园招生宣传团”专题实践项目的评优将根据学校团委统一安排进行,校区不另设评选答辩环节。

      (2)个人获奖比例:(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七、实施要求

(一)确保安全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第一,明确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等各类风险隐患。实践过程中,团队负责人要充分研判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及时将团队成员所在地、身体健康情况、出行情况等报告给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充分宣传

充分发挥号召力,积极参与寒假社会实践;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做好活动总结、研讨交流等工作,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工作路径。

为提高实践质量,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增加各实践团中期纪实的收取环节(个人立项除外),鼓励实践团队在其社会实践结束前1-3天内上交中期纪实,实践团中期纪实内容要求详见附件4

(三)加强培训

原则上要求实践指导教师带队出行。实践团要自行组织行前培训,努力做到“要积极参与、要深入调研、要探索创新、要扩大宣传、要成果转化”。鼓励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依托科研项目参与实践。加强科技实践引领,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完善校地合作长效机制。

八、参与方式

请有意参与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关注各学院社会实践部通知。

1、社会实践活动交流咨询群(四个交流群消息同步):

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①:787060311

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②:786500142

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③:786501834

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④:782342074

2、材料提交邮箱: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dlutshijianbu@163.com

dlutxqzshsj@163.com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2458841027@qq.com

莱斯特国际学院:lsttwsjb@163.com

公共基础学院:tyyjkxysjb@163.com

商学院:pjsztwshsjb@163.com

3、联系方式:

校区小实酱QQ 962480796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