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材料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10:21 浏览量:
为进一步总结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拟于近期组织收取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收取时间
申优团队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7日、9月8日9:00-17:00 ,9月11日14:00-17:00
不申优团队及所有个人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7日至9月11日
二、材料提交形式
(一)团队结项材料
团队结项材料统一由队长进行提交。
结项材料模板见附件1,申优团队结项材料线下提交至E02-304办公室,不申优团队结项材料线上提交至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
本次社会实践分为“理论学习宣讲团”、“科技创新报国团”、“乡村振兴促进团”、“国情社情调研团”、“东北振兴智汇团”五个类别,团队及个人需在提交报告时注明实践类别,便于分类审核。
(二)个人结项材料
所有参与实践的盘锦校区同学均需进行个人结项,团队成员的个人结项材料均需提交到本人所在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
莱斯特国际学院:lsttwsjb@163.com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hghyysmxysjb1201@163.com
商学院:pjsxysjb@163.com
公共基础学院:ggjcxysjb@163.com
三、其他说明
1、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要求提交实践结项材料,若团队有媒体宣传截图,请放置于“其他证明材料”文件夹(个人实践项目无需提交媒体宣传材料)。
2、参加申优的团队及个人务必在提交材料上注明“申优”字样,反之,则需注明“不申优”字样。
3、团队实践材料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申优或不申优-项目主题-团队名称(例:申优-理论学习宣讲团-红塘筑梦实践团);个人上交实践材料命名方式为:申优或不申优-项目主题-姓名-学号(例:申优-理论学习宣讲团-张三-20xxxxxxxxx)。
4、申优团队结项材料线下收取,视频大小可以在1G以下;不申优团队因考虑线上收取对材料的大小有限制,因此视频大小不得超过500M。个人实践材料不需要提交视频。
四、联系方式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QQ:962480796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