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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年03月15日 21:33   浏览量: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总结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分享社会实践活动经验与收获,盘锦校区团工委现将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团队评审

(一)团队结项材料评审

1、评审人员组成

申优团队结项材料评审工作由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统一负责。评审人员由各申优团队评审员、未参加本次寒假社会实践的高年级学生大众评委共同组成。

其中:申优团队评审员由各团队指派一名成员(队长或副队长)担任;若评审员无故缺席评审工作,则视为该团队放弃本次寒假社会实践申优资格;大众评委的筛选依据“有评审经验且未参加本次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者”优先的原则,面向校区高年级学生自愿报名,按报名时间先后录取。

2、评审时间及地点

材料评审时间、地点后续通过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队长群通知。

3、评审规则

(1)结项材料最终得分=(各团队评审员打分平均分)×40%+(大众评委打分平均分)×60%;

(2)每个团队的评审员仅能评阅非本团队的申优材料。为保证评审公平性,社会实践部将去掉每份结项材料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评审平均分数。请各申优团队评审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材料评阅,一经发现恶意打分情况,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取消该团队本次寒假社会实践申优资格;

(二)团队答辩

1、答辩材料要求

(1)所有参加申优答辩的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定邮箱提交一份答辩PPT,提交文件类型必须为“.ppt”或“.pptx”,不接受“.WPS”等其它格式的文件。请按照相关命名规则对文件进行命名,因命名错误而产生的问题由提交团队自行承担;

(2)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建议答辩选手使用MS Office制作相关演示文稿,且控制好文件大小;不建议在演示文稿内直接插入视频。因文件过大造成的电脑卡顿等影响答辩的后果将由选手自行承担;

(3)材料命名方式:团队编号-申优答辩-团队名称-答辩人姓名-学号。

2、答辩安排

依据团队材料评审分数及申优报名团队数量确定晋级答辩团队数量。

答辩时间、地点:后续通过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申优队长群通知。

注意:所有参加团队申优答辩的团队请将答辩PPT发至盘锦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

3、答辩评审规则

申优答辩最终得分=团队材料得分+ [(各团队评审员打分平均分)×40%+((大众评委打分平均分)×60% ] ×50%。

4、答辩注意事项

(1)请参加答辩的团队及时关注校区团工委官网通知与社会实践信息交流QQ群(四个群消息同步),具体答辩时间将在交流群中公布;

(2)每支申优团队答辩时间为陈述时间5分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阐述内容,可以将剩余材料播放30秒。时间到后继续发言或剩余材料播放超过30秒,均视为超时,最终答辩分数扣5分;

(3)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会在答辩前提前组织答辩人员调试多媒体设备,除规定调试时间外禁止修改PPT或电脑设置,违反规定者答辩分数扣五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演示文稿的团队视作放弃答辩。如在正式答辩过程中因为设备调试原因影响答辩,后果由答辩人自行承担;

(4)一旦提交答辩材料,非特殊情况,不可缺席申优答辩;

(5)团队答辩环节中的答辩人必须为本次社会实践团的团队成员;

(6)若无后续通知,所有暂定内容以本通知的安排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名本次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优活动的团队请于3月16日18:00前加入2026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申优队长群(QQ群号详见联系方式),并填写群内问卷报名,依据群内通知及时于线下提交申优材料,未填写问卷报名及提交申优材料的团队视作放弃本次优秀团队申优。

三、联系方式

2026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申优队长群:1034168509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官方QQ:962480796

社会实践活动交流咨询群(四个交流群内消息同步):

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①:787060311

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②:786500142

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③:786501834

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群④:782342074

团队申优队长群:1034168509

各学院实践部咨询QQ群: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714438751、2169029440(两个群消息同步)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646787369、866509783、660164763、839304691(四个群消息同步)

商学院:610617608

公共基础学院:902890397

为确保本次申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社会实践申优工作开放实名举报通道,如发现不公平不公正行为或参与申优的材料有虚假捏造的情况,可凭有效证据(需有相关实践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定)联系盘锦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负责人进行举报,负责人QQ:1079474420。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