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0年07月14日 14:30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深刻认识我国在新冠肺炎疫情后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生动感悟新时代青年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各族青年的寄语精神,让广大青年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校区团工委经研究决定,2020年拟继续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广大同学应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愿参与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决战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
二、活动内容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共三个主题,每个主题均可分为调研类和非调研类两种类型。具体主题如下: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主题实践
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实践团队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走入基层,深入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目标,到城镇、乡村及各企事业单位、社区等,考察当地脱贫攻坚的进展,了解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扶贫工作,研究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阻碍以及当地采取的对策。鼓励结合专业特点,通过富有创造性、灵活性和针对性的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投身乡村振兴,开展诸如政策解读、实地调研、技能培训、医疗扶持、电商带货、就业服务、资源对接、信息服务、志智双扶等相关活动,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凝聚力量、贡献智慧。
2、“共抗疫情贡献青春力量”主题实践
突如其来的疫情,彻底改变了2020年的春天,但同时也带给我们许多思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实践团队及个人在当地围绕疫情防控相关内容进行调研,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事件、重大进展及舆情发展,依托网络通过线上问卷、访谈、分析等方法,开展线上国情社情民情调研,可重点围绕城乡公共管理、志愿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动员机制等视角撰写调研报告,归纳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疫情面前展现出来的显著优势;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深入城乡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等,考察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情况;通过采访一线工作者等方式,挖掘身边抗“疫”先进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创造抗击疫情的文化作品,赞颂抗“疫”英雄、传播抗“疫”故事。
3、“返回家乡感悟时代变化”主题实践
家乡是我们每个人生命的源头,记录着我们的成长轨迹。实践团队及个人可以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文章,结合个人实践活动讲述动人故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家乡进行走访调研,深入了解疫情下小微企业的“危”与“机”;通过基层调研考察当地民生状况,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多角度入手,比较家乡人民精神物质文化生活上的变革,感受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风貌,深刻理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利用自己所学知识,联系所学专业,回归家乡,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可以通过采访个体户,或者家乡特色产品经营商的方式,询问并记录家乡的具体变化;可以到政府基层部门寻找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调查其实施程度,了解政策在基层落实的具体难度和操作过程,书写自己的返家乡实践故事。
三、时间及流程安排
时间 |
阶段 |
具体内容 |
7月14日-7月18日 |
项目组建 |
团队或个人立项,建议以个人立项为主 |
7月18日晚21:00 |
立项截止 |
立项信息采集表 立项登记表 安全责任书 家长知情同意书 电子保单 (上述五项材料缺一不可,须按要求命名,团队立项材料发送至校区社会实践中心邮箱,个人立项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 |
7月19日-8月7日 |
项目准备及实施阶段 |
具体开展实践活动 |
8月8日-8月21日 |
项目总结 |
实践成果整理、团队及个人实践报告撰写 |
8月22日-8月23日 |
项目报告提交 |
提交实践报告 |
8月24日-9月20日 |
项目报告审核 |
实践报告审核 |
10月10日-10月25日 |
项目总结评奖 |
社会实践打擂及申优答辩 |
四、申报和立项
1、为完善与提高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质量,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中心将采用实践项目负责人自行申报的形式开展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工作。考虑疫情影响,本次实践分为团队参与和个人参与两种方式,建议以个人参与的方式为主。
2、以团队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申报者需规范填写《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信息采集表》、《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电子保单。
3、以个人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申报者需规范填写《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立项信息采集表》、《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立项登记表》、《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电子保单。
4、部分立项材料注意事项:
① 《安全责任书》签名处需附上实践者手写签名截图,并转换成PDF上交;
② 《家长知情同意书》请家长手写签字,填写完毕后拍照;
③ 电子保单可以截图或PDF格式上交,必须显示被保人的姓名基本信息及保单有效时间,否则对保单不予承认,要求所有实践者均需购买保险;
④ 《安全责任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及电子保单若不合格或没有上交则实践不被承认。
5、团队立项材料上交时需放置在一个压缩包中,邮件主题及压缩包的命名格式均为“实践主题+实践类型+项目名称”(如:共抗疫情贡献青春力量+非调研类+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赴贵州省贵阳市“红糖筑梦”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内置五项材料,每一项材料命名格式为“团队简称+材料名称”(如:红糖筑梦+立项信息采集表)。注意每名成员的《家长知情同意书》及电子保单需按照“姓名+学号”命名并放置在相应的材料中。团队立项材料发送至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中心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
6、个人立项材料上交时需放置在一个压缩包中,邮件主题及压缩包的命名格式均为“姓名+学号+实践主题+实践类型+项目名称”(如:张三+2018012001+返回家乡感悟时代变化+调研类+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赴河南省洛阳市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内置五项材料,每一项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材料名称”(如:张三+2018012001+立项登记表)。个人立项材料发送至所在学院的对应邮箱。
7、7月18日晚21:00前,将电子版立项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若所提交立项材料存在问题,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中心及各学院实践部将届时进行邮件回复,请及时关注邮箱。
五、实施要求
1、保证质量。鼓励各实践团队邀请有一定社会实践指导经验的专业教师、专家学者参与实践活动指导,鼓励高年级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骨干、研究生等参与实践活动。考虑到疫情影响,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要求学生需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以自愿为原则参加。
2、确保安全。以自身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策划实践内容,关注服务地区的极端气候变化与自然条件,及时关注个人及团队队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地方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所有实践成员须签署安全责任书,未按要求签署安全责任书的实践项目取消立项资格。
3、就近就便。本次实践强调就近就便,实践地点以家乡所在地为主开展社会实践,尽量减少活动半径。参加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每人最多可参加2个实践项目,实践期间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严禁跨市进行社会实践。
4、创新务实。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今年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要注重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鼓励实践团队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联动。同时按照“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力求务实,反对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
5、加强宣传。各实践团队要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学校社会实践的品牌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
6、独立实践。考虑到疫情影响,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以学生个人实践为主,畅通个人申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渠道,且不再对团队参与人数进行限制。同一实践团队的学生可围绕实践主题在各自城市进行调查研究,通过网络进行充分讨论,最终形成完整的实践报告。
六、实践材料上交要求
实践活动结束后,团队或个人需要认真撰写实践报告,整理并上交实践成果。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版,按附件中要求整理、拷贝至U盘内,暂定于8月22日9:00-11:30和14:00-16:30、8月23日9:00-11:30和14:00-16:30四个时间段内前往E02大学生活动中心211房间进行现场拷贝提交。若所提交实践材料存在问题,社会实践中心将在现场进行解答。
具体要求详见后期校区团工委网站通知。
七、材料审核及奖项设置
(一)审核流程
1、根据前期整理材料,确定通过审核的最终申优人数。根据获奖比例,计算并公布获奖数量,公布初审与复审的筛选比例。
2、待所有材料收集完毕后,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中心将联合学院实践部对申优材料进行初次筛选。经过初审后,确定并公布实践报告分数。根据排名先后顺序,将一定比例的同学直接推优至申优答辩。剩余同学采取自由报名的方式,组织现场打擂答辩,最终经过答辩分数确定最终申优答辩名单。
3、不参与申优评奖的实践报告也将一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实践报告进行筛选,并组织社会实践复审答辩,未通过答辩的团队或个人将不给予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学时。
(二)奖项设置
根据实际参与情况,另行通知
(三)审核评奖原则
为提高此次社会实践项目的质量,考虑到疫情影响,此次评审强调成果导向,重点关注各实践项目的调研报告、成果转化、宣传报道等方面。
考虑到疫情影响,审核评奖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评优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线上答辩评优的方式,视疫情发展趋势而定。
八、其他说明
1、社会实践活动交流咨询群(三个交流群消息同步):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群①:787060311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群②:786500142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群③:786501834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老师 0427-2631578
刘同学 18342784846(QQ 1368283461)
校区小实酱QQ 962480796
3、材料提交邮箱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中心:dlutshijianbu@163.com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hykxyjsxysjb@163.com
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smkxyyxsjb@163.com
莱斯特国际学院:lsttwsjb@163.com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hgxysjb@163.com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pjsxysjb@163.com
外国语学院盘锦分院:wgyxypjfysjb@163.com
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tyyjkxysjb@163.com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中心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