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年01月11日 23:28 浏览量:
假期已至,各个实践项目的成员都已踏上实践之旅。为更好地协助每个团队做好宣传工作,校区团委社会实践中心为大家提供了以下三种途径,希望大家重视实践的宣传工作以扩大获得的实践成果。
一、校区官方网站宣传
1. 投稿时间:
2020年1月14日12:00至2020年2月23日12:00
为保证宣传的时效性,请同学们在实践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投稿,逾期投稿将不予发布。
2. 投稿要求:
(1)团队:按照投稿格式撰写的团队实践活动的新闻,字数1200字左右,图片不低于5张,每张图片不少于2M,请同学们在实践过程中注意尽量拍摄高质量的照片。
(2)个人:按照投稿格式撰写的个人实践活动的新闻,字数800字左右,图片不低于5张,图片要求同上。
3. 投稿格式:
(1)文字、图片分开整理,在文档中需要插入图片位置处用括号注明照片序号(图一、图二……),并将图片命名为相应序号。同时,多张图片不能放在一起,若要放在一起请拼成一张图。
(2)所有文字均用宋体,大标题用三号,加粗,居中;小标题用小四,加粗;正文用小四;引用相关链接用小四,加粗,具体内容小四。
(3)段落要求: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采用2倍行距。
(4)正文避免出现“我”“我校”等表示第一人称的字眼,以第三人称的角度来写。
(5)不需要以示尊敬在每一个人名后加“校长”“老师”“教授”等。
(6)避免加入个人感情色彩,一般不用“!”,“?”,“……”等符号。
4. 投稿方式:
文件最终命名为“团队名称(或个人)+校区官网新闻”,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校区社会实践中心官方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请勿直接向校区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投递邮件,否则视为无效。
5. 投稿审核:
对于新闻投稿,实践中心将进行审核,比如照片质量,新闻撰写的是否得体,格式是否正确。若有细微瑕疵之处,校区实践中心将进行修整;若有较大问题,邮件将被返回至投稿者处,直至修改无误后再进行官网新闻的发布,且团队或个人仅限投一次稿件,请择优进行投递。
注:每份稿件限三次修改机会,三次修改后仍不合格将不予发布。同时,首次所投稿件不符合投稿格式基本要求四条以上,稿件将不予发布。
二、大盘青年汇官方微信平台宣传
1. 投稿时间:
2020年1月14日12:00至2020年2月23日12:00
为保证宣传的时效性,请同学们在实践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投稿,逾期投稿将不予发布。
2. 投稿要求:
微信平台仅限于团队投稿,文字应纪实风趣,轻松自然,字数900字左右,图片不低于3张。团队需自己排版好秀米图文,将其通过秀米另存至dlutshijianbu@163.com。此外稿件还需附两张图片作为封面图,尺寸分别为500*500,900*500(单位:像素),可用队徽或合照做封面图,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962480796@qq.com。
3. 投稿格式:
与校区官网投稿格式相同。
4. 投稿审核:
与校区官网投稿审核方式相同。
三、QQ宣传
1. 时间:
2020年1月14日12:00至2020年2月23日12:00
2. 方式:
转发者私聊实践中心官方QQ:962480796(校区小实酱),我们将在每晚的9点进行集中转发。
3. 要求:
QQ宣传的说说转发量需达到团队成员半数以上后,再由团队成员截图发给小实酱。小实酱审核后进行转发,且只为实践团队转发三次,为实践个人(个人立项)转发一次。
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队长群:470073950(加入群后请将备注改为队名+队长+手机号)
四、特别提醒
同学们除了可以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外,还可以自行联系当地媒体、网络进行相关宣传,可以创建自己的微信平台,也可以在贴吧、人人网等其他社交平台进行宣传。开学初提交材料时,可截图作为依据放在“其他证明材料”文件夹中,申优评分时将根据宣传情况进行加分。
在进行社会实践宣传时,为保证宣传的质量,避免盲目宣传,联系校外媒体进行宣传时,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实践类型、宣传的受众面、宣传的实际意义,只需择优选择一定数目(3-4家为宜)的媒体、网络或其他社交平台进行宣传,减少重复性宣传,若投稿宣传过多,做太多没有实际意义的宣传,在评优阶段将不作为加分项,而会是减分项。
对于发送到实践中心官方邮箱的新闻推送,一到三个工作日内会进行审核,请投过稿件的团队以及个人及时关注邮箱回复信息,若五天后没收到邮箱回复,则说明新闻推送审核已通过。
请同学们注意投稿截止日期,逾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来稿(包括修改稿)。
校区团委社会实践中心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