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校区2020年寒假 “大工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的补充说明
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09:39 浏览量:
按照《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 2020 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盘锦校区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及《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对“大工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补充说明:
参与方式一:
面向主校区(含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学生组队立项,立项地区及城市仅限黑龙江、内蒙古、宁夏及辽宁盘锦三省一市(如有盘锦校区学子选择此方案但择地非上述三省一市,具体实施方案见注意事项第一条),按《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执行立项及评优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流程安排
学部院收取团队立项材料时间 |
12月26日 |
学部院审核材料及开展母校行团队立项资格答辩时间 |
12月27日 |
学部(院)上交实践立项材料时间 |
12月28日下午 |
团队补交材料时间 |
12月29日 |
学校团委公布立项团队名单 |
12月30日 |
各学部院展开宣讲培训 |
12月30日-1月9日 |
各学部(院)团委上交培训总结 |
12月30日-1月10日 |
团队开展实践(即校部接收纪实邮件时间) |
1月初-开学前(2月23日前) |
二、参与方式及立项
1、实践团队要求
此次寒假社会实践鼓励以就近就便为原则,开展多学科、跨年级(含研究生),以团队为单位进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每支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人数不得少于4人,且不得多于10人。若实践队伍中包括盘锦校区的同学每支团队人数上限增加至12人,若实践队伍中有研究生则可再增加1人,其中主校区同学人数不超过10人。
2、立项材料要求
(1)每支团队需整理队员信息,上交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关注回复邮件。(详见附件一)
(2)每支团队需上交一份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主校区学生纸质版上交处另行通知,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一)。
(3)每支团队根据开展的实践主题及实践计划,上交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策划书(电子版),格式不限,文件以“团队名称+团队立项策划书”方式命名。(详见附件一)
(4)实践团队所有成员均需上交纸质版安全责任书一份,未按模板交齐安全责任书的团队立项不予通过(主校区学生上交扫描版文件,随立项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上交处另行通知),文件以“团队名称+团队安全责任书”方式命名。(详见附件一)
(5)每支团队需整合实践地、实践对象、指导教师、队长信息,上交寒假社会实践团队联络单,以“团队名称+团队联络单”方式命名。(详见附件一)
注:以上文件统一放至一个文件夹,以“大连理工大学××学部(院)赴××(实践地名称或学校名称)×××寒假社会实践团”方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学院、学部责任区域分配
参与“大工学子母校行”的寒假社会实践团队需到团队实践地点负责的学部(院)进行申报。盘锦校区负责黑龙江、内蒙古、宁夏及辽宁盘锦三省一市立项及材料审核工作。各学部(院)责任区域分配表见附件三。
4、盘锦校区参加主校区学部(院)团队的学生,需要按照《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校区进行个人立项。
三、实践材料上交要求
实践活动结束后,同学们需要整理并上交实践团队及实践个人的实践成果,认真撰写实践报告。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要求整理并于2月25日12:00至2月27日12:00之间发送至指定邮箱,上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五,部分上交材料模板详见附件四。
(1)团队建立“实践地联络单”一份(纸质版);
(2)上交大连理工大学“学子母校行”学生登记表(10份以上)及其信息汇总表;
(3)每支实践团队需上交一份 5-10 分钟的高质量“视频”(电子版),只接受 MP4、RM、RMVB 格式。视频内容要求至少包括实践前期准备环节和实践中期活动现场环节;
(4)每支实践团队需上交至少 20 张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A. 需包含在活动现场的合影,且团队人数以此照片上的显示为准(可增加一人,即摄影同学),要求至少包括一张实践团队全体成员在实践地地标性建筑的合影,如人数与合影中人数(可加一人)不符,团队将无法结项。
B. 如实践队伍有实际带队指导教师,须有现场活动照片体现带队教师亲自参与实践。
C. 每张合影以“地标名称+xx人合影”命名(如“贵阳市龙洞堡机场+6人合影”),其他照片以当时活动内容命名,所有照片集中放在一个文件夹中,该文件夹以“团队名+照片”命名。
D. 横版照片,大小1mb及以上,清晰生动。
(5)每支实践团队需结合走访情况上交招生宣传建议书一份(纸质版);
(6)一篇实践报告(电子版)
2000字以上,查重率不得超过30%。团队需以个性化的实践过程及实际实践成果为核心,提交一篇内容详实的实践报告。(不含主观内容如个人感悟)
(7)每支与本次实践地新建立实践基地的团队需上交一份实践基地协议(纸质版,非必需),与实践基地签署协议有效期满的实践团队需上交续约的实践基地协议;
(8)感谢信、表扬信、纸质媒体报道、实践地开具的证明等可以反映实践活动成果的实物(媒体报道证明材料,报纸、期刊等须上交纸质版原件;网络媒体须上报网络链接,网络链接通过excel模版上交);
(9)实践团队其他实践成果;
四、材料审核及奖项设置
具体材料审核办法及评分细则见附件五、附件六。
参与方式二:
仅面向盘锦校区学生组队立项,不限立项地区及城市,按前期官网通知执行立项、提交报告以及评优答辩。具体材料仍上交给校区团委社会实践中心以及学院实践部。具体方案及执行措施见《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新闻链接为:http://pjxqtw.
注意事项:
1. 两种立项方式只能择其一进行,不允许重复立项。
选择方式一立项的盘锦校区学生请自行联系实践地点对应负责人进行组队询问,并按照对方要求提交立项材料以及参与后期评比,联系方式见附件三。且仍需将个人立项材料发至盘锦校区对应学院实践部邮箱,进行备份存档。
2. 选择方式一立项的团队请将立项及实践结束后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母校行:962480796@qq.com
3. 选择方式二立项的团队仍将立项材料发至校区团委社会实践中心邮箱,个人立项材料发至学院实践部邮箱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hykxyjsxysjb@163.com
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smkxyyxsjb@163.com
莱斯特国际学院:lsttwsjb@163.com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hgxysjb@163.com
商学院:pjsxysjb@163.com
知识产权学院:zctwsjb@163.com
外国语学院盘锦分院:wgyxypjfysjb@163.com
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tyyjkxysjb@163.com
4. 联系方式
母校行咨询群:494698272
校区团委社会实践中心官方QQ:962480796
校区团委社会实践中心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