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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七届青春歌会的通知

日期: 2019年09月04日 17:48   浏览量:

为培养新生爱国主义教育意识,传承大工红色基因,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让新生更好地融入校区大家庭,同时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与建校七十周年,展现盘锦校区学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特举办七十年盛世华章,新时代青春嘹亮”第七届青春歌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委员会

二、比赛地点

E03礼堂

三、比赛时间

2019年9月25日18:30

四、比赛说明

1、参赛组队要求:以军训连队为单位参赛,原则上要求2019级全体新生参赛,参赛队伍要求服装整齐统一且得体大方,每个合唱队必须有指挥一名。

2、各军训连队由各学院老师负责指导,并由指导老师选拔出一名联络员负责赛事具体事宜。各学院联络员于9月6日前添加校区文化部官方QQ:3065824030进行联系。

3、参赛要求:各连队演唱红色类和青春类两首歌曲,红色类歌曲从“我和我的祖国”、“歌唱祖国”两首歌中选择一首进行演唱,需使用附件中提供的伴奏;青春类歌曲以新时代的青春为主题,要求能展现青春正能量,凸显青春活力,体现出新时代青年特有的青春魅力。

4、每支参赛队伍需准备一个时长40-60秒的团队介绍视频,于竞演前播放。连队竞演总时长(含视频)不超过10分钟。

5、鼓励各连队以新颖的方式演绎两首歌曲,提倡多样化的表演形式,体现盘锦校区学生的青春活力,参与形式不局限于合唱,可以是伴舞、诗朗诵、乐器演奏等表演。

6、参赛报名要求:请各参赛队下载附件中报名表,认真填写,于9月13日晚21:00前发送至邮箱:dutpjwhb@163.com,邮件务必填写主题,格式为“*营*连青春歌会报名表+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五、评选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最具青春活力奖”1名,“最佳舞台演绎奖”1名。

2、计分公式

G=90%×F+10%×(P+Q)

F=(ΣS) /n

G:连队最终得分(十分制)

F:连队总节目得分(十分制)

P:连队组织情况评分(校区文化部根据各参赛单位在比赛组织、规则遵守、秩序维护及时间观念等方面情况评分,满分为5 分)

Q:连队现场竞演整体设计评分(评委根据当天现场各连队的节目形式创新程度及衔接效果,满分为5分)

S:单个节目得分(十分制)

n:连队节目数量

3、评委评分细则

(1)选曲健康,具有青春活力,主题积极向上;

(2)音准准确,节奏合拍,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乐完整,作品处理得当,音乐衔接合理,富有艺术感染力;

(3)合唱团演唱与指挥、伴奏之间的配合默契;

(4)演唱形式新颖,有多声部合唱等技巧性处理,声部均衡和谐;

(5)服装整齐统一,态度端正,注重礼节,上下场迅速;

4、加分项

青春类参赛曲目为原创歌曲则在该节目得分上加0.2分。

5、减分项

超时1分钟(含1分钟)以内扣0.1分,超时1分钟以上扣0.3分。

六、其他说明

1、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委员会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2、联系方式:肇同学 13030779717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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