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九届“魅力演说家”演讲比赛的通知
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15:02 浏览量:
为庆祝大连理工大学建校75周年,激发同学们对母校的热爱之情,传承母校优良传统,校区学生会事务部现举办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九届“魅力演说家”演讲比赛,欢迎大家积极参与,以文字倾诉对祖国的爱意,以演讲抒发大工学子的自信。
一、活动主题
祝贺祖国75周年华诞与大工75周年校庆
二、关键词
(1)75周年
(2)大工学子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初赛:2024年3月31日,E02-211
决赛:2024年4月14日,E03报告厅
四、举办单位
校区学生会事务部
五、参赛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全体学生
六、活动安排
活动阶段 | 活动时间 | 活动流程 |
报名 | 3月22日-3月29日 | 3月29日前,通过问卷星进行报名。 |
初赛 | 3月31日 | 以海选形式进行比赛,选手需围绕主题进行演讲,限时3分钟。由评委老师和学生评委根据选手表现进行打分,根据选手得分高低,确定进入决赛的人选。 |
决赛 | 4月14日 | 选手需在现场围绕主题准备5-6分钟脱稿演讲,并制作相应PPT于E03报告厅进行演讲。由评委老师和观众根据选手表现和演讲内容进行打分,根据选手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
七、打分规则
1、初赛
评委老师评分(满分100分,占比60%),学生评委评分(满分100分,占比40%),按分数高低选出前6人进入决赛。
2、决赛
评委老师评分(满分100分,占比80%),观众评分(满分100分,占比20%),按分数高低角逐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八、奖项设置
“魅讲之星”(一等奖)1名; 二等奖1名; 三等奖2名;优秀奖2名。
九、参赛要求
1、选手进行脱稿演讲,演讲稿必须为原创内容,不得抄袭;
2、参赛选手思想端正,参赛作品积极向上,演讲主题突出、语句通顺、结构合理、符合逻辑和修辞,演讲效果具有感召力,能够起到激励人、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
3、遵守比赛纪律及比赛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评委评判;
4、如遇调整比赛时间或中途退赛等特殊情况,请至少提前一天向主办方提出申请,否则之前所有比赛成绩作废,且不予记录第二课堂学时。
十、其他
1、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加QQ咨询群:184415922;
2、更多消息请关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青年汇”微信公众号;
3、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区学生会事务部所有。
校区学生会事务部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