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四届校园提案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25年03月25日 15:51 浏览量:
为培养学生主人翁意识,打造宜学宜居的校区环境,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权益部现面向校区全体学生举办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四届校园提案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区学生会权益部
承办单位:各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5月
三、活动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全体学生
四、活动流程
1. 初赛阶段:各参赛队伍在所在学院进行报名,各学院权益部在4月30日前进行院内初赛选拔;
2. 决赛阶段:5月8日进行决赛,评选出校区一、二、三等奖。
五、组队要求
1. 可以跨学院组队,每支队伍需设有1名队长,队伍所属学院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2. 每支队伍人数为4-6人,在报名截止后不允许更改队伍内的人员;
3. 每名学生最多只能参与1支队伍;
4. 每支参赛队伍只能提交1份提案。
六、提案撰写要求
1. 标题准确、精练,具有概括性;
2. 能准确概括提案相关的调研内容和结论;
3. 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
4. 调查和分析方法正确,若有数据统计,则要丰富真实;
5. 结论及分析应精练准确,专业性强,有实际意义;
6. 案语句通顺,逻辑性强,内容结构合理,层次清晰;
7. 提案的参考资料包括文献、网站等须准确、全面并予以标注。
七、主要评审标准
1.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纪律章程。
2. 真实反映校区实际问题,有实施的必要性。
3. 符合校区大多数学生的利益,能获得大范围人群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4. 提案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即符合校区的实际情况,具备实施的可能性。
5. 提案有思想深度,对校区发展有长远的意义和价值,具备持续的积极影响。
八、奖项设置
1. 学院评选:各学院权益部根据本院活动参与情况设置院内奖项,并对参赛队伍提案进行评分,推选学院队伍进入校区决赛;
2. 校区评选:评委按照选题准确、分析深入、可操作性强等标准对提案作品进行评审,共评选出校区一等奖2支队伍、二等奖4支队伍、三等奖8支队伍(如队伍总数不足14支,则视情况调整各奖项队伍数量)。
九、联系方式
校区学生会权益部官方QQ:3386975772
莱斯特国际学院活动QQ群:1038893693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活动QQ群:946351966
商学院活动QQ群:1042291812
公共基础学院活动QQ群:2166039716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权益部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