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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秋季学期羽毛球赛比赛的通知

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19:16   浏览量:

为促进校区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各体育俱乐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校区特举办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秋季学期羽毛球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5年10月21日-11月6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赛程)

二、比赛地点

奥体中心羽排馆、D01羽毛球馆

三、参赛人员

校区本科生、研究生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体育俱乐部成员应为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每支体育俱乐部成员最多6男6女,仅可代表本人所在体育俱乐部出战,一经发现取消两支体育俱乐部参赛资格,兼跨者取消2年内校区羽毛球比赛资格;

(三)每支参赛的体育俱乐部最多吸纳一名持有国家羽毛球等级证书的学生加入。

五、报名方式

各体育俱乐部队长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秋季学期羽毛球赛报名表》、《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体育俱乐部联赛安全承诺责任书》并将文件名命名为“组别+体育俱乐部名称+文件名”,于2025年10月18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utpjxshtyb@163.com;若逾期未发送,体育俱乐部视为弃权。

六、比赛赛程

各组别实际参赛体育俱乐部数量N

N≤4,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单败赛制,确定排名;

N>4,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每个阶段采取单败赛制,胜者进入下一阶段,败者并列为同一名次;直到该组别内剩余四支体育俱乐部时采取上述排名方式。

明年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秋季学期羽毛球赛将每组别前两名设置为种子队伍。并列的体育俱乐部所加积分为实际体育俱乐部排名积分的平均值,具体赛程视各组别体育俱乐部实际报名数量而定。

七、比赛规则

(一)比赛项目为男单、女双、混双、男双、女单五个项目,比赛顺序与上述一致,体育俱乐部成员不可兼项;若体育俱乐部在某单项中弃权,判负处理;

(二)比赛采用21分得分制,20平后,先取得两分领先的队伍获胜,比赛规则依据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

八、纪律问题

(一)比赛中一切问题以裁判员判罚结果为准,若比赛中出现冲突,只能由双方队长与裁判组进行调解;若赛后仍有争议,由队长在记录表“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处签字,并填写《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秋季学期羽毛球赛申诉书》向仲裁委员会申诉;

(二)赛前登记队员信息必须出示玉兰卡等有效证件,无法证明身份者禁止参加比赛;

(三)体育俱乐部可自行购买意外险,本赛事无强制要求。体育俱乐部所有队员须签署安全承诺责任书,未全员签署的体育俱乐部不具备参赛资格;

(四)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参赛的队伍,可在原定比赛时间后的一周内完成比赛,由双方队长自行沟通比赛时间并提前三天向校区体育部进行报备,如有一方队伍未按约定时间比赛,按照弃权处理;

(五)如有冒名顶替、言语辱骂、蓄意伤人、肢体冲突、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情况出现,对该队员给予取消本项赛事比赛资格的处罚。

(六)请各位运动员参赛时自带羽毛球拍,比赛用球由主办方提供。

该项赛事纳入校区公体课附加分申请范围,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