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网球赛的通知
日期: 2025年11月15日 21:07 浏览量:
为促进校区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各体育俱乐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校区特举办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网球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5年11月29日-11月30日
二、比赛地点
B01网球场
三、参赛人员
校区全体学生
四、参赛要求
每支参赛的体育俱乐部成员限4人,仅可代表本人所在体育俱乐部出战,一经发现取消两支体育俱乐部参赛资格,兼跨者取消2年内校区网球比赛资格;
五、报名方式
1. 线上报名:参赛体育俱乐部成员须加入本次活动QQ群:983591108(进群备注改为组别+级队名+姓名),通过群内发布的在线文档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流程。
2. 安全承诺责任书签署:各体育俱乐部成员抵达对应组别比赛现场后,须第一时间全员签署《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体育俱乐部联赛安全承诺责任书》,签署完毕后方可参与本次比赛,未全员签署按照弃权处理。
六、比赛赛程
各组别实际参赛体育俱乐部数量N
N≤4,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单败赛制,确定排名;
N>4,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每个阶段采取单败赛制,胜者进入下一阶段,败者并列为同一名次;直到该组别内剩余四支体育俱乐部时采取上述排名方式。
明年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网球赛将每组别前两名设置为种子队伍。具体赛程视各组别体育俱乐部实际报名数量而定。
七、比赛规则
(一)比赛项目为男单、女单、混双,比赛顺序与上述一致,若体育俱乐部在某单项中弃权,该单项对手获胜。每个项目,获胜方积一分,率先积两分的体育俱乐部获胜。
(二)比赛采用一盘定胜负制,规则依据《网球竞赛规则》
八、纪律问题
(一)比赛判罚以裁判员结果为准。赛中冲突仅双方队长可与裁判组调解;赛后有争议,队长需在记录表“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处签字,并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体育俱乐部联赛-“阳光杯”网球赛申诉书》向仲裁委员会申诉。
(二)赛前登记队员信息须出示玉兰卡等有效证件,无法证明身份者不得参赛。
(三)赛事不强制购买意外险,各体育俱乐部可自行购买。所有队员须签署安全承诺责任书,未全员签署的体育俱乐部无参赛资格。
(四)出现冒名顶替、言语辱骂、蓄意伤人、肢体冲突、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情况,涉事队员将被取消本项赛事参赛资格。
(五)由赛事组织方提供比赛用球,如若双方同意,也可使用自己的球,选手自带球拍。
本赛事纳入校区公体课附加分申请范围,最终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公共基础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所有。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基础学院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