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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盘锦赛区暨盘锦市第四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19年05月18日 21:37   浏览量: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部署和要求,围绕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经济新引擎,推动盘锦高质量发展,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青团盘锦市委员会、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盘锦赛区暨盘锦市第四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蕴油精工·智造互联

梦想青春·创业盘锦

二、组织机构

1. 指导单位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 主办单位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共青团盘锦市委员会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承办单位

启迪之星(盘锦·高新区)孵化器

4. 组委会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大赛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启迪之星(盘锦·高新区)孵化器。

5. 评审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邀请知名行业领域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机构等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

三、大赛时间

2019年7月

四、报名条件

(一)企业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盘锦域内企业。

2.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 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有清晰的技术方案和盈利模式,产品和服务初具成果。

4. 有一定的用户积累或者潜在用户。

(二)创客

1. 遵纪守法的盘锦域内个人或团队。

2. 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 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赛事安排

(一)报名

参赛企业和创客可登录“”官网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二)初审

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就项目技术水平、技术成熟度、可行性等,对参赛项目进行在线初审。

(三)初赛

6月中旬,举行初赛。通过项目路演、回答导师提问、业务交流等环节对项目的优势和市场前景进行阐述和展示,专家组对项目打分。按照分数高低,选取10家企业进入总决赛。

(四)总决赛

7月上旬进行总决赛。

1. 创新创业培训。总决赛前,将组织创业培训班,邀请创业导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小班制创业培训。

2. 高新区创业环境考察。组织入围决赛的企业、创客参观考察双创基地、科技孵化器、高新区重点企业等,宣传展示高新区创新创业环境。

3. 总决赛现场竞赛。竞赛环节与初赛相同,仍通过项目路演、回答导师提问、业务交流三个环节对项目进行展示,按决赛专家组打分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4. 投融资对接。参赛者全方位、多角度展示自己的创业项目,与创业导师及投资人进行深入交流,创投机构选择意向投资项目现场签约。

六、奖项设置及配套政策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二)待遇及政策

1.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4个等级,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资金支持。

2. 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 “创客中国”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

3. 获奖项目可“零成本”入驻盘锦科技孵化器。

4. 获奖项目有机会获得大赛邀请的创投机构的资金支持。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 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3. 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4. 参赛选手报名项目及材料将对大赛组委会、评审专家等开放,决赛采取项目路演方式,路演过程将视情况对社会公开。

5. 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艾方兴(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904271119

曲芳萱(共青团盘锦市委员会) 15004279666

何庆旭(盘锦高新区管委会) 18242755188

顾思义(启迪之星) 15041874891

如有其他问题请加入创业竞赛部咨询群(咨询群号码:239475979)


校区团委创业竞赛部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