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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四届“卓越杯” 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23:05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大连理工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校区同学创新创业的热情,选拔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参加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第五届“创梦杯”大连理工大学创业大赛,校区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四届“卓越杯”创业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一项专项竞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四届“卓越杯”创业大赛

二、竞赛时间

2018年12月-2019年4月

三、主办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委创业竞赛部

四、宣讲会

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后

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五、赛事安排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本届赛事,鼓励商学院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专项竞赛。

(二)大赛项目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创业实践挑战赛;1项专项赛事:电子商务专项赛。

1. 创业计划竞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若干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已创业与未创业的申报条件为: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可申报已创业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可申报未创业类。

2.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的创业团队,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要求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 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要求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 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4. 电子商务专项赛以提交电子商务领域商业计划书参赛。

(三)推进步骤

1. 2018年12月下旬,发布比赛通知,公布竞赛项目。2019年二月底举办宣讲会。

2.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参赛团队准备作品,进行市场调研,参与大赛相关活动。

3. 2019年3月17日23:59前,团队及个人进行报名并提交作品及申报书。收集作品,统计作品信息。报名方式具体详见附件一。

4. 2019年3月下旬,进行初复赛评审。

5. 2019年4月,进行决赛答辩评审,对四个类别的作品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最佳人气奖。举办2019创新创业论坛。

(四)报名要求

1.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队长1人,团队总人数不超过8人。每人至多担任一个创业项目的队长,每人最多可以参加三个创业项目。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每个团队可设一名指导教师。

2. 往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创梦杯”大连理工大学创业大赛、 “卓越杯”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创业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 参赛团队下载并填写相应报名表(见附件1—4),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电子版统一打包以“作品名称+队长姓名+项目类别+联系方式”命名,并于2019年3月17日23:59前发送至创业竞赛部邮箱dutpjcyjsb@163.com 。(已注册公司请一并上交营业执照扫描版或照片)

4. 在报名截止后即初审至终审期间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一次。(如有信息更改需重新提交材料,请将文件命名为“更改+作品名称+队长姓名+项目类别+联系方式”)

(五)奖项设置

1. 作品单项奖

单项奖按作品数前5%一等奖,前10%二等奖,前15%三等奖进行评比。

一等奖:颁发奖状,1000元项目推进报销额度,校区F05创客空间入驻资格;

二等奖:颁发奖状,500元项目推进报销额度,校区F05创客空间入驻资格;

三等奖:颁发奖状,300元项目推进报销额度;

最佳人气奖:颁发奖状,仅决赛作品参加评选。

2. 优秀指导教师奖

获得一等奖的团队的指导教师。

六、其他

1. 退赛、弃权或决赛未到现场展示及答辩者不予颁发任何奖项。

2. 赛事相关信息将在校区团委网站、 “大盘青年汇”微信平台、大赛官方QQ群及时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并参与。

3. 本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区团委所有。

4. 大赛QQ群:239475979

邮箱:dutpjcyjsb@163.com

5. 如有疑问,请联系李同学:18304288878


校区团委创业竞赛部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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