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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的通知

日期: 2018年12月06日 17:36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承大工红色基因,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积极响应中央文明办、中国文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征集传唱活动。本次征集传唱活动由大连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办,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承办,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现就公开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资格

面向全校区师生公开征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歌曲,凡具有相关创作意愿的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二、应征作品的要求

1. 参选作品须为2013年以后创作,且未在省级以上评选活动中获奖;

2. 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推广;

3. 参选作品要充分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承大工红色基因;

4. 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但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好的艺术表现力,易于传唱;

5. 作品须为含有人声歌唱的完整小样,并提供完整的曲谱、歌词,缺少完整小样或曲谱歌词的不列入参选范围。音频文件可为 MP3或WAV格式。

三、作品提交

1.应征者须按要求提交作品,在提交作品的同时,须另附作者简介及创作思路。应征者为团体的,应对团体进行相关介绍;

2.作品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结束。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须包含人声歌唱的完整小样、完整的曲谱歌词,每人(团体)提交作品的数量不超过3首,同一作品不得通过多个单位或个人重复提交。

四、遴选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公开征集的歌曲中择优遴选出优秀作品,其中一等奖1-2首;二等奖1-4首,三等奖若干(具体数量依据歌曲质量决定),并对于作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原稿;

2. 为提升歌曲质量,主办方会邀请有关专家和作者一同对入围歌曲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备向省级比赛投稿;

3.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对校区内所有按规定提交的作品均会统一上交至主办方;

3.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会对本次活动保有最终解释权。

    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并于 12 月 14 日12:00前将作品发送至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文化部电子邮箱: dutpjwhb@163.com。


校区学生会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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