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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8-2019学年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的通知

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23:00   浏览量: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表彰先进,树立榜样,鼓励更多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推动校区志愿服务系统化发展,建设校区志愿服务文化,校区将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的评选。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区2016、2017、2018级全体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校无违纪记录,能够代表我校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2、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

3、拟申报同学在2018年9月3日—2019年6月23日期间责任培养中志愿服务类学时不低于20学时,志愿服务种类不低于2种,志愿服务次数不低于4次。

三、评选细则

拟申请的同学在满足上述起评条件后参与评选,评选按以下标准采用百分扣分制,其中志愿服务类学时数满分40分,志愿服务种类满分30分,志愿服务次数满分20分,其他满分10分。

1、志愿服务类学时数40学时及以上,加满分40分;若不到40学时,则每少1学时扣1分。

2、参与志愿服务6种类型及以上,加满分30分;若不到6种,则每少一种扣3分。

3、参与服务次数10次及以上,加满分20分;若不到10次,则每少一次扣2分。

4、其他项:

① 个人在参评时间段内所获优秀志愿者证书均作为加分项,其中省级以上加10分,市级加8分,校区级加6分,取得多个证书者按级别最高的给予加分,同级别证书只加一次分;因参加具体的单项志愿活动获得的证书不在加分项内;只要参与就获得的证书也不在加分范围内。

② 被校外媒体报道的个人行为,如见义勇为等,加满分10分。

5、所有参评者按照最终得分进行降序排列,并选取排名靠前的参评者授予“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具体名额视报名情况而定)。

6、前20名同学进行优秀志愿者标兵的答辩,材料分占总分的60%,答辩完后由现场的评委打分,答辩得分占总分的40%,按最终得分高低确定10名优秀志愿者标兵。

四、评选过程

6月28日0:00—7月3日24:00

上交电子版材料

7月4日晚

开始审核材料

7月6日

公布初审结果

7月8日18:00—21:00

复议

7月9日

公布优秀志愿者评选结果

 

五、评选工作小组

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及相关组织的代表

六、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评选的同学下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8-2019学年优秀志愿者(标兵)申请表》(附件一)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整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电子版的文件发送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邮箱dutpjqx@163.com,截止至7月3号晚24:00.

注:申请表填写方式及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七、其他说明

1、评选证明材料为第二课堂责任培养学时在评选周期内的截图,注意截图保留姓名。

2、本次评选需选取责任培养模块中的志愿服务类学时作为评选依据,具体类型详见附件二。

3、若在申请表递交之前仍有部分学时未出,将不作为评选依据。

4、本次评选严格按照时间进行推进,逾期不予处理,出现问题个人承担。同时,评选小组愿意接受各位同学和舆论的监督,保证评选公平公正。

5、优秀志愿者标兵的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6、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对本次评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邵同学:18840829181 俞同学 18304287950

校区青协君 QQ:2199583040

校区青协咨询群:623774232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9年6月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