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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1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11:36   浏览量: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重要方式,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的团组织关系转档。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为深入贯彻团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下发的《“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3.0版)》要求,做好毕业生团员离校工作,现将2021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5日

二、面向对象

校区所有2021届毕业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三、转接方式

(一)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转出

各团组织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3.0版)》(附件 1)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团组织转接工作。

“智慧团建”系统网址:

1、转出方式

(1)团员个人发起

团员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关系转接”,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详见附件1《操作说明》1.4.1);

(2)转出团组织发起

转出团组织管理员(即团支书)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出”,根据提示完成转接(详见附件1《操作说明》1.4.2)。

2、转出说明

(1)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如升学至外校,需团员本人自行联系好接收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录取院校的团组织。

如升学至主校区,学校研究生团工委后续会下发相应转入组织名单(具体要求等候通知),需根据要求转入至指定团支部。

如升学至盘锦校区,需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21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2)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

团员本人将入伍通知书、就业协议、派遣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参军入伍、涉密单位就业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anye0102@(邮件标题为:团员姓名+入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

待上述邮件回复后,团员本人再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接原因选择“转到特殊单位团组织”,并在备注中注明“参军入伍/转往涉密单位团组织,证明材料已发邮箱”;“智慧团建”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个人智慧团建账号将暂时无法登陆。同时,毕业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3)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

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将团关系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青年之家团组织等。

(4)毕业前尚未落位的毕业生团员

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随团员本人档案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等基层团组织(省内乡镇街道团支部通讯录详见附件2)。就业后,应由该基层团组织将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所在单位,学校团委不再负责其团组织关系的转出。

(5)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

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毕业生团员需要提交信息统计表、保留团籍申请表及承诺书(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由学院审批、校区团工委造册备案。同时,将毕业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里转至校区“2021届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省内乡镇街道团支部通讯录详见附件2)。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由校区各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的“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二)统计毕业生团员转出情况

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全体应届毕业生团员(含今年毕业的往届延修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毕业生团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附件6),其中团员的联系方式务必能够确保联系到本人。

(三)为毕业生团员开具介绍信

(1)原则上除升学至盘锦校区、出国(境)学习以外,其他情况均需要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7),由校区各学院汇总,校区团工委统一盖章,名单留存交至校区团工委。

(2)校区各学院负责点对点发到毕业生手中,毕业生自行交给升学院校、入职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

(3)介绍信中填写的转入地,需和智慧团建中去向保持一致。

(4)校区团工委统一盖章时间:6月21日、22日(8:00-11:30和13:30-17:00)

四、各学院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

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相关材料:附件3(电子版)、附件4(纸质版,需签字盖章)、附件5(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毕业生团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

(2)提交邮箱

ranye0102@

(3)提交时间

附件3-6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均于6月21日上午10:00前提交

附件7纸质介绍信盖章时间为6月21日、22日(8:00-11:30和13:30-17:00)

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受团员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岁且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则可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仍需办理团关系转接。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2)现阶段很多学校没有成立新生团支部,无法接收升学同学,这部分同学根据升学学校统一安排在8-9月(不同学校要求不同)转出即可。但如果升学学校目前有团支部并且愿意接收,建议毕业生团员近期完成团关系转接。

(3)如有其它疑问,可联系冉老师,电话0427-2631578。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