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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2023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5月21日 17:56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校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队伍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增强各级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同时为新学年学生干部换届提供重要依据,校区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区正式注册或备案的学生组织中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学年。

二、考核负责人

1、校区学生组织干部由相应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2、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干部由辅导员及班主任负责组织考核;学院各级队、团总支干部由辅导员负责组织考核;学院学生组织干部由相应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3、书院院务委员会、单元、寝室干部由相应指导教师、辅导员负责组织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4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应包含但不限制以下内容: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岗位职责履行、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及工作创新等。

五、考核办法及评级要求

1、考核由各负责老师根据组织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可以采用学生干部互相考核、指导老师考核各占一定比例等方式进行;

2、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需进行所有职务的考核;

3、工作时间少于半学年的学生干部不予考核,工作时间多于半学年但不满一学年的按半学年算,并且在考核汇总表中工作周期栏填写半学年;

4、考核成绩分为四档:A档(0-20%),B档(0-60%),C档(0-20%),D档(0-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过每档的最高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可以只评A、B、C档,不评D档。

六、注意事项

1、考核完毕后,请负责老师填写附件中的《2022-2023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以学院、书院或者校区学生组织为单位,统计到一份表格中,电子版于6月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ranye0102@dlut.edu.cn;纸质版需签字和加盖公章,于6月5日17:00前交至E02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办公室;

2、校区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后会在团工委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如对公示的考核成绩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负责考核的指导教师进行沟通、解决,如有更改,请将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行上报,于公示期截止前交至E02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办公室,逾期不予修改;

3、咨询电话:0427-2631578。



学生事务办公室 校区团工委

202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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