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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17:08   浏览量: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重要方式,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的团组织关系转档。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是每一个团员的基本义务。为做好校区2023届毕业生团员离校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依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下发的《“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要求,现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3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9日

二、面向对象

校区所有2023届毕业生团员(含“智慧团建”中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三、转接内容

(一)统计毕业生团员转出情况

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全体应届毕业生团员(含今年毕业的往届延修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毕业生团员去向统计表》(附件1)。

(二)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团关系转出

“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智慧团建”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1、转出方式

(1)团员个人发起(推荐)

团员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关系转接”,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

(2)转出团组织发起

转出团组织管理员(即团支书)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出”,根据提示完成转接。

2、转出类型

(1)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如升学至外校,由团员本人自行联系好接收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录取院校的团组织。

如升学至主校区,学校研究生院团工委或录取学部(院)后续会下发相应转入组织名单(具体要求可以等候通知),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根据要求将团关系转至指定团支部。

如升学至盘锦校区,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辽宁省盘锦市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23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2)参军入伍(涉密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团员

团员本人将入伍通知书、就业协议、派遣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参军入伍、涉密单位就业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anye0102@dlut.edu.cn(邮件标题为:团员姓名+电话+参军入伍/涉密单位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00。

待上述邮件回复后,团员本人再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详情请咨询冉老师。

(3)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

如工作单位有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如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等。

(4)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20]1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毕业生团员需要提交纸质版保留团籍申请表及承诺书(详见附件3附件4),由学院团委审批、造册备案。同时,毕业生团员“智慧团建”系统里的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学院2023届出国(境)团员团支部。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5)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

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6)毕业前尚未落位的毕业生团员

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落位后,由该基层团组织将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落位单位,学校团委不再负责其团组织关系的转出。

如上述转接确有困难,学校可保留团组织关系 6 个月,最长不超过 1 年,团关系编入各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的“流动团员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需要及时转出。如申请编入学院“流动团员团支部”的毕业生团员,请填写附件6附件7(当前流动团员团支部暂未开启,待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结束后,再进行转入)。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由校区各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的“延迟毕业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申请第二学位、科研助理的毕业生团员,也转入该团支部)

(三)为毕业生团员开具介绍信

(1)除升学至盘锦校区、出国(境)学习、临时转入学院“流动团员团支部”、延迟毕业、第二学位、科研助理、转入单位明确要求不需要介绍信以外,其他情况均建议开具介绍信。由各学院团委汇总,校区团工委盖章,名单留存交至校区团工委。

(2)校区各学院负责点对点发到毕业生手中,毕业生自行交给升学院校、入职单位或乡镇、街道团组织。

(3)介绍信中填写的转入地,需和“智慧团建”中去向保持一致。

(4)校区团工委集中盖章时间:6月8日、9日(8:00-11:30和13:30-17:00)

四、各学院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

附件中的Excel表格电子版均需提交至校区团工委

(2)提交地址

邮箱:ranye0102@dlut.edu.cn

地点:E02-303

(3)提交时间

Excel表格电子版于6月9日下午17:00前提交(其中附件6可在转接工作完成后再提交

纸质介绍信集中盖章时间为6月8日、9日(8:00-11:30和13:30-17:00)

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受团员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岁且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则可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仍需办理团关系转接。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2)现阶段很多学校没有成立新生团支部,无法接收升学同学,这部分同学根据升学学校统一安排在8-9月(不同学校要求不同)转出即可。但如果升学学校目前有团支部并且愿意接收,建议毕业生团员近期完成团关系转接。

(3)流动团员团支部暂未开启,待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结束后,再统计相关转入信息。

(4)如有其它疑问,可联系冉老师,电话0427-2631578。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