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16:29 浏览量: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评审工作,遵循评审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现对校区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评审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团队实践材料评审
1、申优团队实践材料评审
(1)评审人员组成
申优团队实践材料评审工作由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统一负责。评审人员由各申优团队评审员、未参加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的大众评委组成。
其中:申优团队评审员由各团队指派一名成员(队长或副队长)担任;若评审员无故缺席评审工作,则视为该团队放弃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资格;大众评委的筛选依据“有评审经验且未参加本次202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者”优先的原则,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按报名时间先后选取。
(2)评审时间及地点
材料评审时间:9月19日(周日)下午13:30-17:00
材料评审地点:E02-104、208、212、304(具体场次安排将在现场公示)
(3)评审规则
每份材料最终得分=(各团队评审员打分平均分)×40%+(大众评委打分平均分)×60%
其中,每个团队的评审员仅能评阅非本团队的申优材料。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会对每份材料在进行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操作后取平均分数,请各申优团队评审员本着绝对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材料评阅,一经发现恶意打分现象,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有权取消该团队本次寒假社会实践申优资格。
2、非申优团队实践材料评审
非申优团队材料已由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统一审核完成,审核结果已于校区团工委网站公示(详见“关于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审核结果的公示”)。
二、个人实践材料评审工作
1、申优个人实践材料评审
(1)评审人员组成
申优个人实践材料评审工作由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统筹,各学院进行具体负责。评审人员由各学院所招募的大众评委担任。
(2)评审时间及地点
材料评审时间:9月20日(周一)上午13:30-17:00(暂定)
材料评审地点:A01-N202、203、204、205、301、302、304
(3)评审规则
个人申优材料评选将分为七个场次同时进行,由各学院实践部在所负责的评选场次进行具体组织安排。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在评审活动前一晚公布大众评委的具体评审场次,并由各学院进行通知。
注:由各学院实践部所招募的大众评委并不代表在该学院负责场次进行报告评审活动。届时请各位大众评委及时关注各学院实践部所发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个人申优材料由校区实践部进行统一随机分配。各评委须本着绝对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材料评阅,如发现异常打分现象,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将去掉该评委的各项打分结果。
2、非申优个人实践材料评审
非申优个人材料已由各学院实践部进行审核汇总至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且已在校区团工委官网进行公示(详见“关于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审核结果的公示”)。
三、其他说明
申优材料的评审结果预计将于材料审核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示,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官网新闻及信息交流群内的相关通知。
相关信息咨询方式: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官方QQ:962480796
社会实践活动交流咨询群(三个交流群消息同步):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群①:787060311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群②:786500142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群③:786501834
校区团工委社会实践部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