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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7月11日 15:06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服务广大青年建功新时代,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决定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共同举办2021“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简称“青创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以提升创业青年获得感为落脚点,搭建全省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综合平台,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赛事服务性、交流性,引导广大青年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宏大实践中创新创业,打造发展新引擎,积聚发展新动能。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等省直相关部门。

三、活动安排

(一)2021“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包括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在大赛全过程中设置课程辅导、导师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强化赛后服务,积累沉淀优质创业者和创业项目。

校内报名时间:7月14日23:00前

校内报名邮箱:校区团工委竞赛管理部dutpjjsglb@163.com

地区赛(初赛)时间:7月中旬

省赛(复赛、决赛)时间:8月中旬—9月上旬。

(二)辽宁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风险机遇面对面》投融对接会、项目闭门私董会、项目加速成长训练营等活动,汇聚整合团内外优质创服资源,引导资源集中下沉,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要素对接、成果发布、前沿探讨、项目赋能的综合活动平台,具体举办形式于正式通知确定。

四、赛制规则

(一)比赛分组

大赛设科技创新组、乡村振兴组、互联网组和社会企业组4个类别,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

科技创新组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乡村振兴组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互联网组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以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的项目。

社会企业组重点关注在科教文体卫、生态环境、扶贫济困、社区发展、慈善金融等领域,能够运用商业化手段规模化、系统化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

(二)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

参赛者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其中由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

2、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科技创新组、互联网组和社会企业组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乡村振兴组分设初创组、成长组、电商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1年6月30日为界。

(1)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4)电商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

4、项目申报

(1)未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详细介绍;附上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2)已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合并提交);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设计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三)奖励及激励

省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省组委会颁发的相应等次的证书,优质入围项目可获得以下激励政策:

1、主办方:

(1)政策支持:在符合各主办单位创业支持政策要求的条件下,可优先给予这些政策支持。

(2)社会荣誉:在申报参评辽宁及全国青年创业奖、辽宁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奖项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3)投融资支持:对接国内、省内投资人资源,对有市场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融资等资金支持。

(4)会员推荐: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加入辽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5)推荐参加上级赛事:入围省级决赛的项目,省大赛组委会将全部推荐参加国赛。

2、承办方:

(1)资金支持:对在承办地或选择落户承办地的“创青春”省赛获奖项目提供无抵押、低利率银行创业资金贷款,或无利息、无抵押创业启动资金借款,同时提供“一对一”三年免费陪伴式导师辅导。

(2)场地支持:助力在承办地或选择落户承办地的“创青春”省赛创新组和初创组获奖项目落地孵化器,项目享受在相关创业园注册企业的费用减免;团队免费入驻相关创业园众创空间办公场地;同时,免费获得创业园提供的财税、法务、知识产权、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等企业孵化咨询服务。

(3)创业补贴支持: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五年内参加“创青春”省赛创新组的获奖项目,并于一年内在承办地完成商事登记的创业团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资助。与此同时,在承办地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用场地创办经营实体的高校大学生,在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最长2年、每年3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创业,在承办地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三年每月2500元、1500元和1000元的租房补贴。

五、材料申报

按照附件1《2021“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2021“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完成报名表与申报书,并于7月14日23:00前将报名表、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校区团工委竞赛管理部邮箱dutpjjsglb@163.com。

六、联系方式

冉老师0427-2631578

徐同学17824760288,QQ 463120572


校区团工委竞赛管理部

2021年7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