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创新创业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七届“卓越杯”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22年04月26日 09:30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科创促学风,提升校区学子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青年,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七届“卓越杯”创业大赛。

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七届“卓越杯”创业大赛

二、竞赛时间

2022年4月-5月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校区团工委竞赛管理部

四、赛事安排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大赛。

(二)大赛项目

大赛下设2项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

1、创业计划竞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机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若干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已创业与未创业的申报条件为: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可申报已创业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可申报未创业类。

2、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要求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三)推进步骤

1、2022年4月26日,发布比赛通知,公布竞赛项目。

2、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20日,参赛团队准备作品,进行市场调研,参与大赛相关活动。

3、2022年5月21日晚22:00前,收集参赛作品,统计报名信息。报名表详见附件1-3。

4、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进行初复赛评审。

5、决赛答辩评审时间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参赛团队数情况对三类作品评出校区一、二、三等奖。

(四)报名要求

1、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队长1人,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至多担任一个创业项目的队长,每人最多可以参加两个创业项目。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每个团队可设一名指导教师。

2、往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连理工大学“创梦杯”创业大赛、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卓越杯”创业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团队下载并填写相应报名表(见附件1-3),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创业计划书)电子版统一打包以“作品名称+队长姓名+项目类别+联系方式”命名,并于2022年5月21日晚22:00前发送至校区竞赛管理部邮箱dutpjjsglb@163.com。(已注册公司请一并上交营业执照扫描版或照片)。

4、在报名截止后即初审至终审期间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一次。(如有信息更改需重新提交材料,请将文件命名为“更改+作品名称+队长姓名+项目类别+联系方式”)

五、奖项设置

1、作品单项奖

一等奖:颁发奖状及奖品,校区大学生创客空间入驻资格(如符合条件);

二等奖:颁发奖状及奖品,校区大学生创客空间入驻资格(如符合条件);

三等奖:颁发奖状及奖品。

2、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等奖的团队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六、其他

1、退赛、弃权或决赛未到现场展示及答辩者不予颁发任何奖项;

2、赛事相关信息将在校区团工委网站、“大工盘锦校区青年汇”微信平台、大赛官方QQ群及时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并参与;

3、本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区团工委所有;

4、大赛官方QQ群:522943089,邮箱:dutpjjsglb@163.com;

5、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区团工委竞赛管理部徐同学:17824760288。



校区团工委竞赛管理部

2022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