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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2023“创青春”辽宁青春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08:46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提振广大青年干事创业信心,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服务广大青年建功新时代,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决定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共同举办2023“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简称“青创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推动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以提升创业青年获得感为落脚点,搭建全省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综合平台,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赛事服务性、交流性,引导广大青年在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生动实践中创新创业,打造发展新引擎,积聚发展新动能。

二、大赛主题

青春辽宁 筑梦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中共辽宁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辽宁省乡村振兴局、辽宁省归国华侨联合

会、辽宁省欧美同学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辽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共青团沈阳大东区委员会、沈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四、活动安排

(一)2023“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1)初赛:

校内报名时间:6月18日20:00前

校内报名邮箱:校区团工委创新创业部邮箱dlutcxcyb@163.com

(2)复赛:6月30日之前

由省“青创赛”组委会组织对各市推荐及社会报名的项目进行线上平台评审选拔,12个组别按比例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7月30日之前

对于选拔入围决赛的项目集中进行赛前辅导并组织分组路演(具体方式另行通知),分别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项目评审标准详见2023“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评审标准(附件3);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

(二)辽宁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会

结合实际情况举办相关活动,汇聚整合团内外优质创服资源,引导资源集中下沉,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要素对接、成果发布、前沿探讨、项目赋能的综合活动平台。

五、赛事安排

(一)比赛分组

本次大赛设科技创新组、乡村振兴组、数字经济组和社会企业组4个类别,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

科技创新组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乡村振兴组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数字经济组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以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的项目。

社会企业组重点关注在科教文体卫、生态环境、扶贫济困、社区发展、慈善金融等领域,能够运用商业化手段规模化、系统化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

(二)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参赛项目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

(3)由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2.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科技创新组、数字经济组、社会企业组和乡村振兴组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3年4月1日为界。

(1)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4.项目申报

(1)未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详细介绍;附上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2)已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合并提交);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三)奖励及激励

省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省组委会颁发的相应等次的证书,优质入围项目可获得以下激励政策:

主办方:

(1)政策支持

在符合各主办单位创业支持政策要求的条件下,可优先给予这些政策支持。

(2)社会荣誉

在申报参评青年创业奖、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等奖项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3)投融资支持

对接国内、省内投资人资源,对有市场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融资等资金支持。

(4)会员推荐

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加入辽宁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5)推荐参加上级赛事

入围省级决赛的项目,省大赛组委会将全部推荐参加国赛。

(6)推荐纳入“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

项目的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等)为毕业2年之内的大学生(含2023届毕业生,包括在读大学生)的优秀项目将推荐到“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中,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资金支持。

六、材料申报

填写附件1《2023“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2023“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并于6月18日20:00前将报名表、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校区团工委创新创业部邮箱dlutcxcyb@163.com。

七、联系方式

李同学 13052729517,QQ 1531397901


校区团工委创新创业部

2023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