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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爱发明”2016盘锦青年创意创新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16年03月22日 23:51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化落实我市“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不断激发广大青年的 创新思维,有效挖掘蕴藏在全市广大青年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盘锦转型发展新引擎,团市委联合市科技 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盘锦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盘锦青年创意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旨在倡导创新理念,弘扬创新精神,营造创新氛围,提高全市青年创新能力,遴选出一批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敢于创新的青年人才, 激励青年动手、实践、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等一切有益的微创新、微创业和小发明、小改进,激发全市青年创造活力,将有价值的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 动,为实现盘锦全面转型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赛主题

  精彩创意大收集  万名青年共创新

  三、主办单位

  团市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盘锦广播电视台

  四、组织机构

  1.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的领导同志组成。

  2.大赛成立市级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3.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知名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和有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赛事安排

  (一)报名

  尚未进入实体运营阶段的创意项目,包括发明创造、技术专利、通过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商业运营和推广价值的创意产品;或是处于起步运营阶段的相关创意项目和产品等。

  参赛者直接登录大赛官网:盘锦共青团网站()报名。

  时间:2016年3月1日—6月30日

  (二)初赛

  选手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填写创意材料。最终形成新创意,由大赛组委会通过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初审,直接评选出100个好创意进入决赛,并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电话通知,请进入决赛的选手做好赛前准备工作,准备好创意介绍。

  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30日

  (三)决赛

  组委会将对进入决赛的好创意进行现场评审工作,决赛以书面材料、创意展示、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目的在于评选出可以申请国家专利、未来可转化转让的好创意。最终审定大赛一、二、三等奖,并评出相关奖项。总决赛将由盘锦电视台全程录制并播出。

  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30日

  六、参赛要求

  参赛个人或团队负责人不超过40周岁(1976年以后出生)。

  七、奖项设置

  (一)总决赛将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0名。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现金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

  (二)将新创意转换成实体模型,结合3d打印技术制作出模型。

  (三)将好的创意添加完善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最终形成国家专利。

  (四)将好创意申请形成的国家专利与企业对接进行转化转让。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盘锦青年创意创新大赛是弘扬创新文化,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县(区)、经济区团委、高校团委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参赛。

  2.加强宣传,突出主题。各单位要切实把宣传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活动影响;要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形成对大赛的整体宣传。

  联 系 人:郭铁丹 李飞
  联系电话:0427-2285609
  邮  箱:pjqg@163.com
  联系地址:共青团盘锦市委员会城市青年工作部(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5号)
  共青团盘锦市委员会                盘锦市科技局
盘锦市教育局       盘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广播电视台

2016年2月17日

 (来源:校区团委 责编:王天阙 审核:李婧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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