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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一届“卓越杯”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16年03月01日 17:27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团中央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校区同学创新创业的热情,选拔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2016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第十届挑战杯创业大赛,校区团委决定组织开展校区第一届“卓越杯”创业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一项专项竞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第一届“卓越杯”创业大赛

二、竞赛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4月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委员会

四、赛事安排

(一)参赛资格

全日制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本届赛事,鼓励商学院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专项竞赛。

(二)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创业实践挑战赛;1项专项赛事:电子商务专项赛。

1. 创业计划竞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若干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已创业与未创业的申报条件为: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可申报已创业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可申报未创业类。

2. 创业实践挑战赛: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要求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 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要求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4. 电子商务专项赛以提交电子商务领域商业计划书参赛。

(三)推进步骤

大赛分报名、初审和终审三个阶段进行。

1. 2016年3月上旬,发布比赛通知,团队报名和举办宣讲会。

2. 2016年3月28日截止提交作品,统计作品信息,进行初审。

3. 2016年4月进行终审。

(四)报名要求

1.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队长1人,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每人只能担任一个创业项目的队长,每人最多可以参加三个创业项目。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尤其要注意企业管理及运营所需要的专业人才。

2. 往届“攀登杯”创业计划竞赛及2015“华信信托•创梦杯”大连理工大学创业大赛参赛原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 参赛团队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电子版统一压缩以“队长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命名于2016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公邮kcb_dlutpj@163.com

4. 在报名截止后即初审至终审期间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日之前可以重复更改。(如有信息更改需重新提交材料,请命名文件为“更改信息+队长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

(五)奖励办法

包括作品单项奖、优秀指导教师两类奖励,并对获奖团队给予现金支持。

注:

1、赛事报名信息将在团委网站、大盘青年汇官方微信平台及时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并参与。

2、本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区团委所有。

3、大赛QQ群:308295432   邮箱:kcb_dlutpj@163.com


校区学生会科技创新部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