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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日期: 2016年05月11日 22:59   浏览量: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校区团委将根据校区第一届“卓越杯”创业比赛成绩择优推荐优秀作品直接进入复赛。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八、咨询方式

刘同学 电话:15142782556  李同学 电话:15668721259

 

(来源:校区团委 文字:校区学生会部 编辑:臧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