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盘锦校区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日期: 2016年11月27日 15:56 浏览量: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表扬优秀志愿者,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推动校区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校区志愿服务文化的建设,校区将开展2016年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 评选对象:校区2013级、2014级、2015级参与志愿服务的同学。
二、 评选方式:学生自主报名,通过初审后,依据初审分数来排序,取评选名额的120%进入二轮打擂名单。第二轮打擂,通过PPT形式进行答辩,学生自述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三、评比工作小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协会。
四、评选细则:初审采用100分制,其中责任培养(义务劳动)学时数量方面30分,志愿者服务方面50分。附加分20分。
五、评选条件:
1、初审条件
1)2013级同学在2015年11月-2016年11月中义务劳动学时不低于30学时,且志愿活动种类不低于4种。
2)2014、2015级同学在2015年11月-2016年11月中责任培养学时不低于30学时,且志愿活动种类不低于4种。
2、学时数量方面(30分)
评选同学在2015年11月-2016年11月获得责任培养(义务劳动)学时多于80学时加30分,60--80学时加25分,50-60学时加20分,40-50学时加15分,否则加10分。
3、志愿者服务方面(50分)
1)2015年11月-2016年11月参加10次以上志愿者活动得25分,参加6-9次得15分,参加6次以下得10分。
2)2015年11月-2016年11月参加志愿者活动种类多于8种得25分;参加种类6-7得15分;参加种类少于6种得10分。
4、附加分(20分)
个人于2015年11月-2016年11月所获志愿者证书均作为加分项,其中国家级以上证书加15分,省市级证书加10分,校区级加5分,其余1分。
注:参加即可获得的奖励证书不作为本次加分项。
六、 答辩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
七、 报名方式:请同学们下载附件中报名表,如实填写,和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并于12月2日晚22:00前发送至校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邮箱:dutpjq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姓名-2016年优秀志愿者报名表”。
注:第二课堂学时证明,证书照片,均需显示本人姓名,否则视为无效,如发现作假,取消评优资格。
八、 评选名额:2013级30人,2014级30人,2015级30人 。
九、 咨询电话:郭同学:18342781101 QQ群:361209751
望同校区同学积极报名,并做好答辩准备,展现校区学子风采,共建和谐新校园。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