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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盘锦校区2016年度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日期: 2016年11月27日 15:56   浏览量: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表扬优秀志愿者,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推动校区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校区志愿服务文化的建设,校区将开展2016年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 评选对象:校区2013级、2014级、2015级参与志愿服务的同学。

二、 评选方式:学生自主报名,通过初审后,依据初审分数来排序,取评选名额的120%进入二轮打擂名单。第二轮打擂,通过PPT形式进行答辩,学生自述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三、评比工作小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协会。

四、评选细则:初审采用100分制,其中责任培养(义务劳动)学时数量方面30分,志愿者服务方面50分。附加分20分。

五、评选条件:

1、初审条件

12013级同学在2015年11月-2016年11月中义务劳动学时不低于30学时,且志愿活动种类不低于4种。

220142015级同学在2015年11月-2016年11月中责任培养学时不低于30学时,且志愿活动种类不低于4种。

2、学时数量方面(30分)

评选同学在2015年11月-2016年11月获得责任培养(义务劳动)学时多于80学时加30分,60--80学时加25分,50-60学时加20分,40-50学时加15分,否则加10分。

3、志愿者服务方面(50分)

12015年11月-2016年11月参加10次以上志愿者活动得25分,参加6-9次得15分,参加6次以下得10分。

22015年11月-2016年11月参加志愿者活动种类多于8种得25分;参加种类6-715分;参加种类少于6种得10分。

4、附加分(20分)

个人于2015年11月-2016年11月所获志愿者证书均作为加分项,其中国家级以上证书加15分,省市级证书加10分,校区级加5分,其余1分。

注:参加即可获得的奖励证书不作为本次加分项。

六、 答辩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

七、 报名方式:请同学们下载附件中报名表,如实填写,和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并于122日晚22:00前发送至校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邮箱:dutpjq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姓名-2016年优秀志愿者报名表”。

注:第二课堂学时证明,证书照片,均需显示本人姓名,否则视为无效,如发现作假,取消评优资格。

八、 评选名额:201330人,201430人,201530

九、 咨询电话:郭同学:18342781101  QQ群:361209751

望同校区同学积极报名,并做好答辩准备,展现校区学子风采,共建和谐新校园。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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