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6-2017学年春季体育联赛的通知
日期: 2017年03月14日 20:39 浏览量:
为增强盘锦校区学生的锻炼意识,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鼓励学生参与体育运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团总支凝聚力,校区计划于3月至5月举办春季体育联赛。
一、主办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体育部
二、协办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伯川书院体育部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令希书院体育部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长春书院体育部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国栋书院体育部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会体育部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篮球裁判委员会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DUT PJ】乒乓球协会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甜点网球社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无与伦比”羽毛球协会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足球社
三、特别鸣谢: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文法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社团联合会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委宣传中心
四、活动细则:
(一)3V3单元篮球赛
参赛方式:以单元为单位
比赛形式:3V3
报名须知:比赛报名名单人数不限,但必须来自同一单元,仅限男生单元报名。赛前记录表包含4人(3首发1替补)。只允许非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参赛。
比赛场地:室外篮球场
比赛流程:
报名方式:
伯川书院体育部:2022064741@qq.com
令希书院体育部:lingxitiyubu@163.com
长春书院体育部:3105174572@qq.com
国栋书院体育部:275144746@qq.com
附加项目:女生罚篮大赛。报名女生每人罚篮10个,命中数多者胜利。报名者请将个人信息(姓名+学号)发送至490994411@qq.com
比赛规则:具体详见
(二)大盘网球公开赛
参赛方式:以个人、组合为单位
比赛形式:男单,女单,男双,混双
比赛场地:B01 风雨操场一楼
报名须知:只允许本科生参赛
比赛流程:
比赛规则:具体详见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盘网球公开赛规则2016-2017学年版.docx
(三)“乐步杯”乒乓球赛
参赛方式:以个人为单位
比赛形式:男单,女单
比赛场地:B01风雨操场一楼、二楼乒乓球室
报名须知:只允许本科生参赛
比赛流程:
比赛规则:具体见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乐步杯”乒乓球赛规则2016-2017学年版.docx
(四)“翎羽杯”羽毛球赛
参赛方式:以个人为单位
比赛形式: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比赛场地:D01
报名须知:允许本科生、研究生参赛
比赛流程:
比赛规则:具体详见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翎羽杯”羽毛球赛规则2016-2017学年版.docx
(五)“绿茵杯”足球赛
参赛方式:以团总支为单位 队伍组成:最多25名
比赛形式:11VS11
比赛场地:八食堂西门足球场
报名须知:报名运动员必须来自同一团总支,仅限男生报名。只允许非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参赛。
比赛流程:
比赛规则:具体详见
五、奖项设置:
1、3V3单元篮球赛前三名颁发相应奖状,奖牌与奖品。决赛MVP颁发奖杯。
2、女生罚篮大赛前三名颁发相应奖杯与奖品。
3、大盘网球公开赛个人前三名颁发相应奖杯,奖状与奖品;组合前三名颁发相应奖牌,奖状与奖品。
4、“乐步杯”乒乓球赛个人前三名颁发相应奖杯,奖状与奖品。
5、“翎羽杯”羽毛球赛个人前三名颁发相应奖杯,奖状与奖品;组合前三名颁发相应奖牌,奖状与奖品。
6、“绿茵杯”足球赛团总支前三名颁发相应奖杯,奖状与奖牌。最佳射手颁发奖杯。
六、补充说明:
(一)关于调整比赛时间:
若原定比赛时间双方均同意无法参赛,则提前3日比赛双方签署《春季体育联赛比赛时间调整申请书》,由双方体委签字,并协商更换时间,经批准后方可更换时间。若未批准时间更换申请书,或双方无法协商时间,则比赛时间仍按原定时间进行。
(二)关于比赛弃权:
若某比赛单位在比赛前签署《春季体育联赛比赛弃权同意书》,则宣布该比赛单位为弃权。
若某比赛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等待15分钟后未到场,则宣布该比赛单位为弃权。若双方均未按时到达比赛场地,则比赛取消,且不再进行补赛。
若双方协商某队弃权但未按照要求填写弃权书,或双方未按时到场,则均认定双方弃权。
(三)关于对比赛提出异议以及申诉办法
(1)比赛期间(包括赛前与赛后)运动员不允许对裁判存在任何挑衅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裁判有权直接判罚取消该运动员本场比赛资格。
(2)如对比赛有异议,请于比赛结束后三日内填写《春季体育联赛比赛申诉书》并发送至邮箱1718319796@qq.com,校区学生会体育部在收到比赛申诉表后会与相关人员联系,对比赛进行合理判罚或解释。
(3)比赛前2日将通知相关团总支体育委员当天比赛的裁判安排,若对裁判安排存在异议,请于比赛前1日联系QQ1718319796。
3. 有关赛前名单的补充说明
赛前填写比赛名单时,队长必须出示队员一卡通等有效证件,确保队员身份与报名表一致,由校区体育部核实后方可在记录表上填写比赛名单,无法证明身份者禁止参加比赛。
4. 有关处罚条例的补充说明
若比赛期间(包括赛前与赛后)出现违反比赛规则或打架现象,一经查证,严肃处理。将视情况作出如下处罚:
(1)该运动员/组合/队比赛判负;
(2)该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并停赛N场,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盘锦校区)2016年版》追加警告或处分。
(3)该裁判取消吹罚比赛资格并停赛N场,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盘锦校区)2016年版》追加警告或处分。
七、其他:
1.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体育部所有。
2. 联系方式:张同学13704261299 赵同学 18524271507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会体育部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