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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年06月15日 13:55   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团员离校工作,现将2017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汇总

各团总支将所有毕业生团员的信息填入《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详见附件1),6月17日下午17:00前以书院团委为单位汇总至一个表单发送至邮箱ranye0102@,校区团委将根据登记表信息统一开具介绍信

二、登记表填写说明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情况,包括“在本校继续深造”、“到国内其他高校继续深造”、“出国留学深造”、“就业”、“待业和继续考研”、“自动退团”六种情况,需在登记表中明确所属类别。

1.在本校继续深造的情况:① 如果继续就读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则保留团关系;② 如果就读大连理工大学其他学部(院)研究生,则团关系转至就读学部(院)团委(如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XX学部(院)委员会);

2.到国内其他高校继续深造的情况:团关系转至就读高校学部(院)团委(应精确到学院,如共青团清华大学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3.出国留学深造的情况:团关系继续保留在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委员会;

4.就业的情况:团关系转至就职公司单位的团委全称;如工作单位无团委,则团关系转至户口所在街道居委会团委;

5.待业和继续考研的情况:团关系转至户口所在街道居委会团委;

6.自动退团的情况:按照团章相关规定,毕业生如已超过28周岁,且不再在各共青团组织(如共青团中央、各地方团委、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等)内担任专/兼职干部的,自动退团处理;

7.对于拥有党员身份的毕业生,如未满28周岁及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党员仍为团员,仍需要按上述情况办理团关系转出;

8.其余情况按照“保留团籍”处理。

三、办理流程

各书院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以书院为单位,于6月19日上午在E02-304领取本单位毕业生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于当日下午自行组织发放给毕业生。

四、工作要求

1.每名毕业生团员在离校前,都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接收单位。各书院团委要对2017届毕业生团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核实本书院毕业生团员名单。

2.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重要方式,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的团组织关系转档,请各书院、团总支做好前期汇总和后期发放工作。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0427-2631983或0427-2631578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