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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7年06月27日 14:18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激励校区学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传承和发扬大工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走好新时期的长征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断奋斗,以青春之笔书写人生最华美篇章,校区决定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社会实践校区鼓励同学们在以下主题中任选其一进行立项:

寻根铸梦追忠魂,承大工红色基因。红色基因深深融入大工的血脉,孕育形成了大工特色鲜明的精神属性。同学们可以通过寻访优秀校友、老兵,挖掘大工红色历史等社会实践,用实际行动体现着担当兴校强国使命的历史自觉,坚定不移跟党走的政治自觉,传承民族精神血脉的文化自觉,和爱党兴党、为国为民的党性自觉。

学子逐梦企业行,实践助圆中国梦(报国企业行) 作为新一代的青年应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企业的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中,校区鼓励同学们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投身于此,走进企业,走向社会岗位,创造属于自己的青春业绩。

大工情怀长相知,倾囊相予何挂齿(桃李天下校友行)。大连理工大学自建校以来,培养了无数的精英人才,遍布于各个行业领域。校区鼓励同学们通过寻访大工校友,吸收先进经验,感受精英成长历程,体悟大工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自己规划人生道路,为成为新一代大工优秀人才而努力奋斗。

调研之路漫且长,吾将上下而求索(众足协力调研行)。同学们可以采用就地观察,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多种方法进行调研,所选的角度可以是生态建设、历史文化、民生实事等方面实践出真知,实地调研使我们充分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兴校强国之路积极地贡献一份力量。

春风化雨志愿行,爱心传递人间暖(春风化雨志愿行)自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志愿服务类实践参与人数一直位居榜首,越来越多的同学愿意用爱去温暖他人,用实际行动去传递温情,去感召更多的人。献爱心,做志愿服务不是一时兴起,坚持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同学们可以发挥高校学子的智力与人力资源优势,用爱和温暖为实践地人民群众奉献自己的力量,促进当地公益事业的发展,并提供长期的关怀与帮助,让受助群体感受到关心支持一直相伴。

投身于社会生活,实践中锤炼自身。在此类社会活动中,同学们可以前往陌生的城市,与队友相互合作,靠自己的双手来一次异地生存;也可以走出校园,来一次暑期实习,感受一下别人口中的职场生活……同学们也可以自选其他实践方式,在实践中体悟社会百态,提升社交能力,积累社会经验,培养了多项未来步入职场的必备能力。

  二、活动时间及流程安排

    三、参与方式及立项

   1.以团队形式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请下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信息采集表》,以“团队名称”命名立项信息采集表、填写邮件主题。(详见附件一)

2.以个人名义参与社会实践,请下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立项信息采集表》,认真填写信息并以“个人姓名+学号”命名立项信息采集表、填写邮件主题。(详见附件一)

注:若团队分成三组及三组以上,深入不同省、市、自治区,开展相同内容的实践活动,则需以全国性团队进行立项。(详见下文中“六、全国性团队立项及答辩方式”);若团队人数超过15人,需特殊立项。(详见下文中“六、全国性团队立项及答辩方式”)

3.为了方便同学们联系实践地,我们为大家提供了 《大连理工大学 2017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用介绍信》,有需要的团队或个人可下载填写,打印完毕后,于7月15日18:30-20:00前往E02大学生活动中心304房间提交盖章,若有特殊情况者,可联系校区团委社会实践部。(详见附件二)

4.为保障校区同学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家校之间的交流沟通,校区社会实践部特编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家长知情同意书》。请家长手写签字,填写完毕后拍照即可,照片命名为“该实践成员名字+学号”,随立项材料一同发入社会实践部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详见附件三)在参与社会实践过程中,要求所有实践者购买保险,在实践立项阶段将电子保单随立项材料一同进行上交。家长知情同意书及电子保单若没有上交则实践不被承认。

5.立项信息采集表于7月15日23:59前发送至:校区团委社会实践部邮箱dlutshijianbu@163.com.邮件附件包括《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团队立项信息采集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家长知情同意书》及实践者本人或团队电子保单。

  四、实践材料上交要求

实践活动结束后,同学们需要整理并上交实践团队及实践个人的实践成果,认真撰写实践报告。所有材料(除团队发票外)均为电子版,按附件中要求整理、压缩后拷贝至U盘内,于9月9日9:00-11:30、14:00-16:30,9月10日9:00-11:30、14:00-16:30四个时间段内前往E02大厅进行现场拷贝提交。

团队实践材料统一由队长进行提交。个人实践材料分为两种情况:团队中实践个人的实践材料由团队队长整理好后统一提交;单独实践的个人的实践材料本人前往进行提交。需要参加申优评奖的团队及个人请务必在上交材料压缩包上注明“申优”字样,“申优+类别+团队名称”。反之,则需注明“不申优”字样。团队及个人实践材料文件夹命名方式详见附件四。请上交材料的同学选择适宜时间段,避开报告提交人员过多的高峰期。

注:(1).为促进实践类型多元化,本次社会实践将团队按实践主题分为“春风化雨志愿行”、“桃李天下校友行”、“报国企业行”、“众足协力调研行” 、“寻根铸魂追梦,传承红色基因”以及“投身社会生活,实践锤炼自身”六个类别团队则需在提交报告时注明实践类型,便于分类审核

2).若一人参与多项社会实践,提交的多个实践报告需分开打包压缩,实践报告命名:“申优+学号+姓名+ **社会实践+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1),申优+学号+姓名+ **社会实践+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2)”

五、实践审核及奖项

(一)评审流程

1.根据前期整理材料,确定通过审核的最终申优人数。根据获奖比例,计算并公布获奖数量,公布初审与复审的筛选比例。

2.待所有材料收集完毕后,校区社会实践部将联合书院社会实践部对申优材料进行初次筛选,届时将邀请校区往届获奖团队队长及获奖个人参与评审。经过初审后,确定并公布分数排序。根据排序先后顺序,将一定比例的同学直接推送至评优答辩。剩余同学采取自由报名的方式,组织现场打擂答辩,最终经过答辩分数确定最终评优答辩名单。

3.本次社会实践采取分主题评优,评奖流程和细则不变。

4.不参与申优评奖的实践报告也将一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实践报告进行筛选,并组织社会实践复审答辩,未通过答辩的团队或个人将不给予暑期社会实践学时。

5.若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团队在寒暑假参与同一地点同一实践累计两次以上或形成定向实践基地将酌情加分。

(二)奖项设置

1.优秀团队:

优秀团队一等奖,交通补助不超过3000元;

优秀团队二等奖,交通补助不超过2000元;

优秀团队三等奖,交通补助不超过1000元。

请有意申优的团队保存好本团队队员的交通车票或发票。

2.优秀个人:

优秀个人一等奖,奖金 500 元;

优秀个人二等奖,奖金 300 元;

优秀个人三等奖,奖金 200 元。

(三)审核评奖原则

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采用量化积分评比方法,按照累计总分排序,根据奖项设置,评出相应奖项。

1.优秀团队

1)实践活动内容及意义(20分)

2)照片、视频等很好地反映实践活动成果(20分)

3)实践报告的质量(30分)

4)现场答辩表现(30分)

5)媒体报道、感谢信、表扬信等其他形式的能反映实践成果的证明酌情加分。

2.优秀个人

1)实践活动内容及意义(20分)

2)照片、视频等很好地反映实践活动(20分)

3)实践报告的质量(20分)

4)现场答辩表现(30分)

5)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10分)

6)媒体报道、感谢信、表扬信等其他形式的能反映实践成果的证明酌情加分。

3.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实践活动内容及意义(30分)

2)照片、视频等很好地反映实践活动成果(20分)

3)实践报告的质量(30分)

六、全国性团队立项及答辩方式

1.全国性团队立项时须将总队及分队的相关立项资料整理至同一文件夹,压缩后由总队统一提交。

2.由总队长带领各分队队长及核心人员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不能超过15人,进行申优答辩。

3.除总队外只允许一支分队进行申优答辩。分队队长在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阶段可根据两次答辩的最好成绩进行上报。

4.总队队长具有参评本分队申优材料的资格。

5.在最后的申优答辩环节,分队的最终成绩按(总队成绩*15%+本分队成绩*85%)计算。

6.团队人数若超过15人,将需在填写立项表的基础上,额外填写特殊情况说明表(见附件一),发送至962480796@qq.com,并关注回复邮件。

七、联系方式

1.社会实践活动交流群(三个交流群消息同步):

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一群:609423509

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二群:609513508

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三群:605849023

2.官方QQ:

校区社会实践部QQ:962480796

伯川书院实践部QQ469607633

令希书院实践部QQ2769612431

长春书院实践部QQ1247297475

国栋书院实践部QQ271985319

3.联系电话:孙同学 18342781727

4.邮箱:

   区:dlutshijianbu@163.com

伯川书院:bcsyshijianbu@163.com

令希书院:lxsyshijianbu@163.com

长春书院:ccsyshijianbu@163.com

国栋书院:gdsyshijianbu@yeah.net

5.官方微信平台:DUTpjxwzx。

注:若所提交立项材料存在问题,我们将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的之后一周内进行邮件回复,届时请关注邮箱;若所提交实践材料存在问题,我们将在现场进行回复。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