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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团工委物品及展架借用办法

日期: 2021年01月01日 08:00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品及展架管理权归校区团工委所有,物品及展架的日常管理由校区团工委办公室事务管理部具体负责。

第二条 借用物品及展架必须用于校区的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中,不得使用公物进行私人活动。

第三条 请借用方严格遵守此借用办法,爱护所借用的物品,维护所借用的展架,否则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借用。

第二章 物品借用制度

第四条 借用申请说明:

1、借用方需仔细阅读下方操作指南,在钉钉APP“大工盘锦校区学生系统”中“OA审批”板块找到“物品及展架借用申请表”或直接用钉钉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正确的流程详细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前请借用方认真阅读填写前的7条说明,并且提前1-4天(包括4天)08:00-20:00期间将申请表在钉钉上提交。

2、由于校区团工委事务管理部需要统计各大仓库的物品数量、借用状态以及提前安排校区各部门的物品借用,请借用方一定要提前1-4天在钉钉的申请中详细填好每一项内容并且在事务管理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发送申请表,借用方如果没有遵守当天发送申请表的时间,事务管理部审批申请表的工作人员有权在第二天后审批。

3、校区团工委事务管理部每日审批钉钉申请表,并于值班日23:00前将审批信息发至团工委办公室消息群(980834336),借用方根据审批信息,提前联系相应管理员,携带学生证于约定时间、地点,在确认物品完好后领取物品。

注:事务管理部不审批当日所发的申请表;

申请表中物品清单一项可以选用添加项来补充全所借用的物品。

第五条 物品领取及归还说明:

1、物品领取:领取人凭借团工委办公室消息群里所发的审批信息可于第二日的领取及归还物品时间均为每日07:00-07:30;12:00-12:30;17:00-17:30(具体时间可与相应时间段管理员商议)三个时间段(节假日除外)。

注:对讲、台灯、投影仪借用和归还时间以申请表中的为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负责人并进行协商,联系时间至少在借用前的30分钟,归还地点为E02-301办公室事务管理部工位。

2、借用方应妥善保管借用物品,归还物品时需与管理员当面进行物品的交接,并遵照管理员指导将物品归还至原位,管理员须对借用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接收,并退还学生证。

3、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将由物品借用人负责找回或赔偿,待物品归还或赔偿后方可领取抵押证件,否则将不予退还个人抵押证件。

第三章 展架借用制度

第六条 展架借用注意事项:

1、借用展架开展宣传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借用办法进行申请办理,借用最长时间为5天,逾期请再次提交申请;

2、展架使用完毕以后,务必及时清理宣传品及展架粘贴痕迹;

3、借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展架使用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须向事务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4、如遇节假日调休或校区安排的统一活动,已经办理借用展架的单位,必须服从校区的整体安排;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展架粘贴宣传单及海报。

第七条 展架张贴规范:

1、海报内容应与大学生文化生活及活动相关,海报尺寸应根据展架大小而定;

2、张贴海报应平直、牢固,不得使用双面胶等无法彻底清除方式;

3、严禁张贴违反法律法规、校区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

4、严禁在展架乱涂乱画,严禁在展架周边堆积或摆放杂物。

第八条 可借用展架类型:

第四章 黑名单制度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下的部门将会被校区团工委列入黑名单中:

1、借用物品严重的人为损坏;

2、借用物品的丢失;

3、未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或归还物品;

4、不尊重对应负责人且不愿与负责人协商的;

注:如果预约时间临时冲突,请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事务管理部的相应部门负责人,否则按照黑名单制度中第3条处理。

第十条 被列入黑名单的学生组织,将3个月内不得借用团学仓库的物品。

第五章 其他说明

第十一条 审批表仅接受在钉钉上的电子版,不再处理纸质版和邮箱中的审批表,取用物品时必须提供学生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银行卡等)进行抵押。

第十二条 因活动取消推迟等原因不需要借用物品时,须及时通知相应管理员取消预约。

第十三条 借用方使用物品及展架期间,不得私自将其转借他人,尤其是对讲机、音响等电子设备;如果出现丢失或损坏情况,事务管理部只追究借用申请表填写人。

第十四条 校区团工委办公室事务管理部将建立物品及展架借用信誉档案,未按上述规定借用者,工作人员有权在一定时间内不予借用,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第十五条 请有物品借用需求或者对本条例有疑问的组织加入2020-2021学年办公室对接QQ群(群号:1138116575)。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校区团工委所有。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0427-2631578。


校区团工委事务管理部

2021年4月


附:校区团工委物品及展架线上借用操作指南